简介:掌握和熟练应用WTO事务规则是应对人世的基本条件。然而WTO事务涉及到多门学科,如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乃至这些学科之间衍生出来的交叉学科,如国际政治经济学等等。面对如此庞杂的学术领域,一时不知让人从何处下手。邓洪波先生的《世贸组织事务基础知识》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该书不但对WTO事务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介绍,而且高屋建瓴,重点突出,使广大读者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准确,迅速地掌握与WTO事务相关的知识。此外,该书对WTO发展的最新动态,如新一轮多哈回合谈判,“坎昆会议”都有所论述。在此,我们以作者自序作为该书简介,并向广大读者推荐此书。
简介:近三年来农民收入增幅持续回落,农产品滞销积压,耕地大量抛荒,近2亿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人心涣散,同时“三假”(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坑农事件屡屡发生,“三乱”(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屡禁不止,城市“三废”向农村大量倾泻,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自由泛滥,干群关系恶化,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分散的小农户没有进入社会化大市场的组织,缺少参与社会事务的平等机会和自身正当利益的保护组织。目前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女联,商人有工商联,学生有学生会,个体户有个协,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组织,唯独9亿农民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组织,他们绝大多数已处于一种自然人状态,没有人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也没有人管他们的思想状况,文化娱乐生活等。事实上,在当今中国社会,再没有一个群体象这群庞大的人群那样自由泱散,那样需要自己的组织,他们需要自己的利益组织,以争取市场交易中的平等机会,需要自己的谈判组织,以谋求与外部组织的平等对话;需要自己的服务组织,以减少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农民需要有自己的组织”,并通过国际比较指出:发达国家有农民的组织,中国也应该有。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能大都已经异化,只有创建新的组织,才是真正的出路。
简介:行贿犯罪作为一种腐败现象,其社会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由于转轨时期的特定条件,行贿犯罪有了新的动向,出现了有组织行贿犯罪的新情况,此类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引起法学界和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笔者试就有组织行贿犯罪及预防作初步探讨。一、有组织行贿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所谓有组织行贿犯罪,是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有多人参与,有组织分工,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实施行贿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特征:1、犯罪组织一般由三人以上参加,有组织者、决策者、具体实施者,甚至还有专门掩护者。2、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如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后获得的经济利益等。
简介:2001年8月15日,据外经贸部宣布,浙江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和四川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英国、美国、荷兰、法国、德国和韩国向我国倾销二氯甲烷一案终于有了初裁的结果。国内生产二氯甲烷的龙头企业是浙江巨化公司和四川鸿鹤公司,两者占据了国内市场90%的份额,完全能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二氯甲烷在西方国家一些领域的使用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其消费均呈大幅下降趋势。为了保持甲烷氯化物总量及效益,韩国、英国、美国、荷兰、法国、德国等国近年来大肆向发展中国家倾销二氯甲烷,尤其在我国的倾销之势愈演愈烈。2000年的市场需求是十万吨左右,而国外的进口量就达八、九万吨,国内企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