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8年6月7日下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中)会见来访的日本监查法人前进诚天法人代表小笠原直先生(Mr.OgasawaraNaoshi)(左)及高级顾问江越真先生(Mr.EgoshiMakoto)(右)一行。OnJune7th,2018,Dr.ChenYugui,DeputyPresidentandSecretaryGeneralofCICPAmetwithMr.OgasawaraNaoshi,RepresentativePartnerofAvantiaGPandMr.EgoshiMakoto,SeniorConsultantofAvantiaGP.
简介:<正>一、摸清企业家底,规范企业法人不良经济行为,为企业走出困境扫除障碍当前经济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不仅严重地困扰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已经在很多方面干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有的企业法人为了个人利益虚报收入,不惜用银行的贷款缴纳税款,有的企业为偷漏税款,采取虚列成本,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少报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还有的企业为了获取经营资金,随意调整会计科目,捏造会计数据,按照经营者的需要和意愿,填报会计报表;有些企业瞄准国家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搞假合资假外资企业……以上种种企业法人的不良经济行为如不予遏制,亏损企业扭亏便成了空话。
简介: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是保证国有企业改制、转换经营机制和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上市公司在上市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要求,进行了企业的改制,设置了一套由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和经理人员(执行机构)构成的科学的组织机构,并对各机构的权、责、义作了原则上的界定。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不尽如人意,主要有以下问是要:(一)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多数企业的股东大会未能充分行使对关系公司前途命运的重大事件及其决策进行讨论、决定权,多是由少数大股东组织人员按有关程序对一些已决定了的重大事项进行形式上的表决。广大的小股东们参子议事的意识淡
简介: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突出特征,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对公司企业经营控制权和剩余财产索取权分配的制度安排,一般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理会和经理层形式来体现。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于国家,所有权具有唯一性,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建立科学的所有者结构。与高度集中管理体制相对应的,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与政府行政体制的一致性,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与政府机构几乎没有区别,政府正是通过这种机构对应实现对企业的管理,近年来,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特别是随着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成,企业拥有了“法人财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构建“法人治理结构”。但是由于所有者的问题未能得到真正解决,所以在改制的国有企业中,即存在着所有者不到位的问题,也存在着所有者对企业干预过多的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来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