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目前,我国粮食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法律规范大多以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以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形式存在。在调整范围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条文规定一般集中在粮食的储存和流通方面。而对粮食的安全生产、粮食行政处罚以及转基因粮食等方面却鲜有涉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粮食法律规范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法律的滞后性显露无遗,急需一部新的全国性法律予以补充和完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从最初的起草到意见稿的发布,已经花费了八年的时间,其间立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社会调研和论证活动,逐步形成了一部具有系统性、全局性、权威性和可行性的法律规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突破了传统粮食法律规范的单一职能,系统地对粮食生产、粮食流通、粮食储存、粮食加工和粮食消费等领域进行了规定。避免了原来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交叉、矛盾和冲突。保证了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对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安全、有序的粮食生产流通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时代的发展要求,其所体现出的立法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念也是相契合的。
简介: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提出了二元经济模型,美国经济学家拉尼斯和费景汉对刘易斯模型作了改进,强调了农业在促进工业增长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他认为农产品出现剩余是农业劳动力向工业流动的先决条件。单纯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会因为农产品价格的过快上涨,非农产业人力成本的加大而出现停滞。而解决的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应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写进党的文件,可以说抓住了当前“三农”问题的关键。
简介: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林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浙江省作为一个“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地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产业日益壮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在林业发展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坚持“科技兴林”,是浙江省林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的动力。林业科技进步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结合浙江林业发展的新形势,从提高森林培育技术、改善人居环境、林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林农致富等方面,分析新时期发展现代林业的科技需求。
简介: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产粮大省,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稳产高产,必须建立健全开放、竞争、有序、运转灵活、高效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