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将商业贷款利率作为政府贷款与贷款担保是否授予企业补贴利益的判定基准。判定贷款的利益基准,应为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其中的“可以”表示企业的资信状况符合获得基准贷款的条件;贷款市场的边界应根据货币币种来确定;贷款人是否国有,无关乎所提供贷款的商业定性。判定贷款担保的利益基准,是无政府担保时、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此项基准贷款可以有商业担保存在,但补贴利益应为扣除企业支付商业担保与政府担保的成本差额后的、企业在有无政府担保的不同情形下,所支付贷款利息差额。特殊情况下,商业利率基准可以变通为其他币种的贷款利率或者结构利率。
简介:一、信用标准与信用条件决策常言道“牵一发,则动全身”,信用标准与信用条件的改变,必然会对收益与成本两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决策就是通过比较信用标准、信用条件调整前后的收益与成本的变动,遵循边际收入应大于边际成本的原则,作出方案的优劣选择。例1:甲公司拟更改原定信用标准和信用条件。原定信用标准为可给予信用客户的坏账损失率不超过2%,信用条件为“2/20,NET60”,估计有50%的客户愿意接受现金折扣优惠。现有A、B两个方案:A方案降低信用标准,可接受的坏账损失率为3%,信用条件为“2/20,1/30,NET90”,估计分别有40%和20%的客户愿意接受所提供的现金折扣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