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区域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并行不悖的两大潮流。进入WTO,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契机。但是,经济区域化的发展,更值得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欧盟内取消关税、统一货币,已经形成相当紧密的经济圈;北美自由贸易圈进展迅速;东盟也是活动频繁。面对世界经济区域化发展的迅猛态势,人们不能不发问:国与国之间都能进入如欧盟如此紧密合作状态,为什么长江三角洲地区还不能紧密连成一片呢!?有关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的发展,确实有不少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无序竞争与有序合作在议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互动与一体化时,常常被人提起的是区域间的市场分割、重复建设、产业同构与无序竞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需要认真分析、研究与对待。应该说,在不少地区存在的地方封锁、市场分割的问题,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已经不多见了。如今,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商品流转已一路畅通,只是在金融运作、司法执行等方面可能还有待于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与法纪观念的进一步加强。但是,有关产业同构与重复建设问题,的确需要有一个科学的、现实的分析。首先,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与产业同构,恐怕也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经济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必然以市场信...
简介: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总体现状当前,在市场的引导下,以资产为纽带,上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工业、商贸、金融、旅游等方面的经济技术合作得到了较大推动。在商贸流通方面,据统计,目前上海工业产品的50%左右销往江浙两省,江苏工业产品的30%和浙江工业产品的20%销往上海,上海已成为江浙两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市场。1999年,上海在长江三角洲5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的39个建立了商品流通网站,覆盖率达72.2%。同时,上海作为长江三角洲外贸窗口的地位也日益凸现,上海外贸在江苏的联运企业就有200多家,提供的出口货源12亿元,占上海从外省市收购总值的50%。2001年,上海技术交易所近2万项成交项目中,90%左右的交易涉及各地企业,其中江浙两地的交易量名列前茅。在金融合作方面,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例,已先后在宁波、杭州、南京、无锡、江阴、南通、绍兴、嘉兴等市设立了分支行,为当地建设融通资金数百亿元。上海与江苏的协作主要集中在汽车、商贸、交通、冶金等近10个行业。上海对外省市的投资总额中,江浙两地约占63.2%,其中工业投资和商业投资分别占77.3%和29.6%。江浙两省占外省市对沪投资总额的31.1%,商业投资约占35.7%...
简介:关于政府采购中心的定位,《政府采购法》有明确的规定,即“非营利事业法人”。由于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受行政机关的牵制过大,难以摆脱对财政部门的依赖以及存在某些“暗箱操作”等。于是乎便有人提出对政府采购中心要重新定位,使其成为自收自支单位或企业实体,实行“市场化操作”,达到完全的独立。笔者认为,“独立”与“市场化”并不是解决政府采购中心定位的方向,更不是实现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目标的灵丹妙药。毋庸讳言,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在运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以对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定位的办法来解决。更何况,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市场化也并不能解决受行政部门牵制大、对财政依赖性强以及某些“暗箱操作”的问题。这是因为:
简介:尽管这几年,国家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财政部要求全国各地财政部门必须依法理财,但从目前财政法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看,其在依法理财中的作用仍是十分有限的,受到来自行政、部门领导等各方面的阻力。很多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并没有意识到财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放在嘴上,在实际工作中却抛在脑后。例如: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报告经人大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不能擅自变更预算。实际中,在预算之外,领导随意批条子、追加资金的事情司空见惯,人大代表并不清楚财政资金真正怎么使用,也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加之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权,有求于财政部门的单位很多,出现问题靠行政手段、财权就可以解决,建章立制反而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因而认为财政法制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受这种思想影响,财政法制工作在很多财政部门中属于可要可不要的状况,地方以下这种状况更为明显。比如很多地市财政部门连财政法制的工作机构都不设立,也不安排专职人员做这项工作。自然财政法制工作无人管无人问。可以说,目前我国很多地方财政部门对财政法制工作在财政工作中的作用、它与整个财政工作的关系仍认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