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务听证是指税务机关在对当事人某些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按照一定的形式听取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意见,从而使税务机关最终作出的处罚决定更加公正、合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行政程序法中大都规定了听证制度适用的范围,这项法律制度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行政法上以行政效率优先的行政法原则,确立了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加以控制的行政法原则。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听证制度建立较晚,直到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才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听证制度的建立和实行。该项法律制度建立几年来,由于我国公民和法人组织的法律意识较弱,在遇到行政处罚时,要求举行听证的较少,从而使该项法律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公民和法人组织的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在对待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时要求举行听证的行为将会逐渐增多,为举行听证会有一个较为规范的程序内容,现就如何搞好税务听证工作谈点看法。
简介:在我国近年来的经济生活中,涉及面最广,反映最强烈的是收费过乱过滥。以费挤税,费大于税的现象加重了生产经营者的负担,削弱了财政预算管理,肢解了财政分配职能,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馆基总理在谈到费大于税问题时指出:“很多政府机关在国家规定以外征收各种费用,使老百姓负担不堪,民怨沸腾,对此必须整顿和改革。”这无疑是在向乱收费宣战,费改税作为重要措施之一是势在必行的了。财政部门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肩负着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责。费改税是调整部门利益,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改革,直接牵涉到财政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进
简介:<正>1996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省上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超额完成了收入任务。据快报数统计,1996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288.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4.3%,比上年增长27.95%;其中“两税”收入完成259.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2.8%。二是税收征管改革成效很大。城区征管改革和农村征收机构改革都比计划提前一年半,农村征管改革也取得了较大进展。适应新税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框架已在我省初步构建起来,并收到了明显效果。纳税人按期申报率已由改革前的82%提高到94%,税款征期入库率也有了较大提高,国税机关严格执法、优化服务的观念不断增强,稽查力量进一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