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郎溪县国税局第一期税务人员《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培训班,日前正式开课,计划在9月底前分三批对在职的所有税务人员培训完毕,为10月1日“四法”的实施奠定基础。该局在培训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邀请法官、律师授课的同时,还选择了过去的典型涉税案例让培训人员充当审理人员的审理对象,按《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及程序进行组织模拟复议的听证,并按《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并形成法律文书,然后由授课的法官或律师进行点评。培训结束要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者县局发给上岗证才准予上岗,否则,将留下继续参加培训,并予以通报和扣发培训期间的岗位计酬,与此同时,该局还将有
简介: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区地税局稽查分局对辖区内培训学校专项治理告了一个段落。今天,分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专项治理总结及典型案例介绍会。会上,分局领导就专项治理的过程和成果作了总结。接着,就由小张作典型案例介绍。“这次我们查的是一家私人承包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小张介绍道:“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这家培训学校没有就培训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二是作为私人承包企业,承包者没有就承包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说到这里,小刘插了进来,“培训学校提供的培训服务,应属于教育劳务,而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提供教育劳务应免征营业税。”“对,提供教育是免征营业税。但是,根据闽地税政一[1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