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据报道,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的涉外税收部门曾对外籍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全国20多个省市共审查54500多人,查补个人所得税4200多万元,查处有偷逃税行为的个人15000多人,占到审核人数的27%。外籍人员偷逃税的手段大致如下:1.少报居住时间。按照税法规定,在我国居住满一年的居民个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全球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些外籍人员就利用少报居住时间来逃避在我国的纳税义务。他们以到达工作地点日期算起,而不以人境之日起计算居住时间,使居住时间达不到纳税起点时限。2.在我国地区之间流动转移。在每一个地方的居住时间都不到纳税起点时限,利用我国地区之间缺少联系的漏洞进行逃税
简介: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即是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应如何自觉地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己约束自己,为国家、集体、职工用好权、掌好权。会计人员如何自我约束,笔者认为江泽民同志所倡导的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原则对会计人员是很适用的。所谓自重,就是注重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已的名誉。会计人员掌握着比一般人更多的管钱管财的特殊权力,这种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会计人员理应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一技一能之长。自重是相对于自轻自贱而言的。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不良风气袭来的情况下,我们的确看到有些会计人员自轻自贱。比如,有人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有人陶醉于外面的花花
简介:所谓合资企业非股权盈利是指合资一方在合资经营的事业中,利用对合资企业的控制权来获取在股权分红之外的利润的行为。非股权盈利的实质就是将某种优势变为利润。在合资经营企业中,合资一方主要是从以下优势获得非股权盈利的:1、以管理优势控制企业的领导权。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忡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湖定,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合资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可以固定一方担任,也可以双方轮流担任。在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控制了企业的领导权,就能掌握整个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从而在经营手段和目的上有利于自己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