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研究了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这一特殊现象,分析了货币政策冲击、以及采用处理效应模型控制内生性问题后,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对公司绩效、大股东侵占、贷款融资以及效率层面的影响。结果发现,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能够降低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度,初步说明这一担保方式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的融资约束。当货币政策偏紧时,上市公司更多地为子公司担保,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在相关决策中主要考虑了融资约束而非控股股东的私利。进一步地,在控制了自我选择的效应之后,为子公司担保能够提高公司绩效、降低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并且提高了公司的贷款量。最后,为子公司担保能够提高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上述结果有别于之前的研究发现,说明在控制了自选效应之后,为子公司担保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并发挥担保方的监督作用。本文扩展了信用担保的研究视角,对于上市公司信用担保贷款的监管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启示。
简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自律监管机构,从诸多解释方法可知,协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权存在瑕疵。协会拟根据“宽进严管”、差异化监管、穿透性监管等原则确立“7+2”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事前自律以注册制为核心,法律意见书制度的引进将管理人和协会之间的博弈转化为管理人和中介机构之间的博弈。事中自律以私募基金募集运作规范化、投资者保护为出发点,然而需注意,各项保护制度的制定应以投资者受保护需求为基准,切勿颠倒“卖者有责、买者自负”原则为投资者提供过度保护。事后自律以追责为核心,通过设置高密度、多层次的制裁措施达到有效、适当且具有威慑力的自律效果。
简介: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对于一国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证券投资咨询业由单纯的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升级为全权委托账户管理的咨询业务,是全行业走出困境和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证券业务监管上应设置两类牌照,即“两阶牌照”:投资建议的咨询牌照和全权委托账户管理的咨询牌照。全权委托账户管理的咨询牌照的推行,需要改革一些为投资建议咨询牌照所制定的规则,包括改革对咨询业务中的委托代理的禁止性规定;对咨询行业的收费监管进行改革;放开咨询机构自营业务的禁止,转而采用强制信息披露的规制方法。投资咨询业务的证券监管奉行原则监管:以保护客户资产为目标,以投资咨询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信义义务关系为主轴,以反欺诈为证券执法的核心。全权委托账户管理的业务合规需要监管部门投入一定的执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