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深沪两市1991—1999年间上市的781只新股为样本,通过对样本短期价格的研究,我们发现:中国大陆A股市场存在着远高于其他国家股票市场的新股首日超额收益,但幅度远小于已有的研究结果。发行年份、发行方式和行业对新股首日收益的影响是不一致的,但在各个横截面都表现明显。新股上市后首日过高的换手率表明,中国新股市场上充斥着短期寻利者(flippers)和过度投机现象。新股首日收益同发行间隔、上市后一交易月股价收益标准差显著正相关,但同流通股比例的正相关关系并不显著,同公司规模、新股发行价显著负相关。中国大陆A股市场过高的新股首日收益,一部分原因是由这一股市较大的不确定性引起的。在控制不确定性因素条件下,发行公司基本面资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新股首日收益。
简介:【摘要】非上市公开发行制度是我国证券法的一项制度创新,该制度为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进行融资提供了现实可行的制度依据,但是这一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要以交易制度的有效运转为依托。纵观证券法的内在体系可以发现非上市公开发行公司的股票交易制度在我国是基本缺失的。在对非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交易与一般公开发行股票交易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认为非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交易场所应当定位为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这一市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位阶应当低于主板市场与未来的创业板市场,在具体交易制度的设计上应当以此为基础。同时为了弥补该市场流动性不足所带来的问题。应当采取传统的做市商制度。
简介: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资本市场最常见的融资方式———股票与企业债券,两者的发展却极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不论在发行市场还是在交易市场,前者的发展大大超过了后者。这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资本市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发达国家,如日本,企业更愿意通过债券市场来融通资金。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来自证券市场的资金中,债券融资所占比重一般要高于股票融资比重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而在我国,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通的资金,比起通过股票市场融通的资金,则显得微不足道。例如1997年我国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为1325亿元,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所筹集的资金还不足300亿元,后者仅为前者的23%。这说明,在我国,通过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