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件经过】龚其汉系大阳钢铁公司护场员,2004年2月11日下午15:00左右,龚其汉因个人待遇问题找厂领导要求补发缺少的待遇。双方在厂长办公室发生争执,争执不下动起手脚,导致龚其汉头部受伤。第二天经医院检查,龚某心脏正常,头部受轻伤。龚某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意外伤害为由要求单位按工伤处理,支付工伤待遇,单位不予认可。龚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简介:【案件经过】陈建武和陈华父子俩系安徽旌旗县农民。父亲早几年外出打工,在杭州汇东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空调安装工作。2002年6月,儿子陈华也来到汇东电器有限公司工作,与其父亲陈建武一起从事空调安装工作,工资支付形式是以其父亲的名义合在一起结算。2003年4月,杭州汇东电器有限公司同意陈华独立作业,并为其增加了薪水,工资支付方式为计件工资,安装一台空调计30元,
简介:由上海市保险学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本刊共同举办的“保险与法”征文活动受到了保险业界广大专家学者和资深从业人士的广泛关注。从本刊已收到大量应征论文来看,保险欺诈、商业贿赂、交强险以及保险产品开发和营销等法律问题成为本次应征论文的主要热点。从本期开始,本刊选登部分应征论文,以飨读者。
简介:【案例】职工陈某,是某煤矿的井下矿工。按照矿上的不成文规定,矿工下班后要进行洗澡。陈某在下班后到浴池洗澡时,因换鞋时滑倒致头部外伤。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
简介:[案例]职工陈享生是长岚煤矿的井下矿工。井下开矿尘土很多,按照矿上的不成文规定,矿工下班后都要先洗个澡,换换衣服再回家。去年6月20日下午,陈享生下班后照往常的习惯和同事们一起到厂浴池洗澡,厂浴池的地面有水,很滑。陈享生换拖鞋时不慎滑倒,头部恰巧磕在椅子角上,当场昏厥,血流不止。同事们见状立即将陈享生送至医院。
简介:最近有关报纸刊登的“无效寿险合同应如何处理”和“保险条款与保险法有分歧时以谁为准”的二个问题,确实这在寿险从业人员中存在着不同看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应予重视,因这是实际工作中较普遍的现象。一、在无效寿险合同应如何处理之前时,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无效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造成无效的保险合同主要原因有:主体不合格;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
简介: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不得逃离事故现场,并负有保护现场的义务。如驾驶人以身体受伤就医为由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判断其是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约定的“逃离事故现场”。则应根据其受伤情况的严重性、结合生活经验和通常情理来审查驾驶人离开现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如驾驶人仅是一般的身体伤害或者身体不适,其离开事故现场就医就缺乏合理和必要原因,可认为该行为属于“逃离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可以据此免责。
简介:一、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与住宅性能认定制度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在国际上已经是一种成熟的制度,法国是最早开展这项保险的国家之一,主要承保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之内,住宅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之后,该保险运作机制逐步被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引入,部分国家和地区如意大利、芬兰、印度尼西亚、西班牙、瑞典、突尼斯甚至实行了强制保险。2002年我国也在全国A级住宅项目中推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对承保项目的建筑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保险费由开发商支付,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获得保单。
简介:保险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上的交易及规模都是由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共同决定的,而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既缺乏有效需求又缺乏有效供给。通过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农民及政府的行为分析,可知农业保险可以提高农民的期望财富量,政府补贴可以有效刺激农业保险需求和激励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供给,为有效地解决我国的农业保险中存在的供求不足提供了理论依据。
简介:近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问:《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暴力伤害能否认定工伤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否认定工伤
保险企业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标准
矿工下班后洗澡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矿工下班后洗澡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对认定和处理无效寿险合同的几点看法
交通事故中“逃离事故现场”的司法认定
我国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与住宅性能认定制度研究
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行为主体分析与政府作用研究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行业主体结构——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