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该报告揭示了未来的客户趋势及其对保险业的影响,特别是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两方面的影响:首先,承保新的风险可能带来全新的业务机会;其次,它们可能改变保险公司和客户沟通互动的方式。最后得出结论:保险行业的未来将取决于数字化的客户服务和互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是关键;响应快速、节奏紧凑的消费者互动将揭示来自新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企业将能够实时频繁地测量客户满意度;未来客户沟通的结构将主要是数字化的,但又是一个混合的模式;消费者忠诚度是这种动力组合中的核心要素,需要真诚和反复地培养;分享的客户群体;即时支付将成为未来产险业务的一个基本前提夸件和关键要素。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近年来,巨灾风险频繁发生,我国农业经济遭遇严重挑战,加快农业巨灾保障体系构建已经迫在眉睫。然而作为一个庞大并且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与特殊性,使得农业巨灾保险保障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复杂。本文基于保险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福利经济学、不确定性决策理论、市场增进理论等,从微观到宏观,国外到国内两个层面,对农业巨灾风险的市场机制及政府行为的相关国内外文献,进行了归纳和梳理,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农业巨灾保险保障体系构建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各自应实现的目标,以及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研究方向。
简介:基于GlueVaR风险度量方法,选取1994~2012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率数据,采取Lee—Carter模型对人1:7死亡率进行时间外推,运用Gompertz模型对我国缺失的高龄人口死亡率数据进行插补,计算得到GlueVaR方法下的养老金系统长寿风险度量值,并与VaR和TVaR的度量值进行比较。研究表明,长寿风险的GlueVaR度量方法与VaR和TVaR方法相比,不仅应对了尾部极端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同时该方法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以获取更加全面的长寿风险信息。GlueVaR风险度量方法具有多个参数,一方面可以满足我国养老金系统管理者有效控制长寿风险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养老金计划参与者预期较高的养老金回报的要求。
简介:从投入产出角度出发构建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效率评价指标体系,通过MaxamineWebAnalyst和Alexa等工具采集相关指标数据,综合运用SBMDEA模型和超效率SBM.DEA对国内13家保险公司直销型电商网站和8家第三方保险电商网站进行了网站效率评价,进而分析了相对有效网站的稳定性,并对相对非有效网站提出了具体优化对策。结果表明:被评价的21家样本保险电商网站中7家直销型网站和6家第三方网站相对有效;保险公司直销型电商网站保持相对有效的稳定性高于第三方保险电商网站,但平均相对有效率低于第三方保险电商网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保险电商网站效率的建议。
简介:2009年我国修订《保险法》增设“不可抗辩条款”是立法的进步,但因其未将投保欺诈等情形作为不可抗辩的除外适用规定,致使该类案件的司法处理无所适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制定中对保险人受欺诈后撤销合同诉求之支持,先定后删,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又将其作为待定议题,使学界对保险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竞合时的“排除说”与“选择说”之争更趋激烈。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是:在投保欺诈背景下,保险人应依法享有保险合同撤销权。主要理由为:投保人自觉履行健康询问时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依赖保险人的事先防范无法阻止欺诈;公正的司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支持恶意欺诈行为;现行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对保险人的司法救济已形同虚设,不足以发挥惩恶扬善作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规则在投保欺诈案件中缺乏适用前提;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该相互顶替取代;被投保欺诈的保险人撤销合同并不完全排除不可抗辨条款的适用;带病投保欺诈背离保险的本质属性,破坏保险的社会功能。
简介:车险保费收入占我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约七成;其中商业车险占车险保费收入的约七成,但针对我国商业车险市场的学术研究还很少。在分析我国商业车险市场的发展概况后,先研究了财产险公司特征(产权性质、规模、经营年限)与商业车险业务经营绩效(包括赔付率、销售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用率、营业税费率)的关系,发现了几点经验结果。再研究了财产险公司业务构成中商业车险的“北重”对财产险公司的利润绩效(包括价格成本边际、承保利润率、资产收益率)和风险绩效(包括价格成本边际、承保利润率和资产收益率的波动率)的影响,发现商业车险的“比重”对财产险公司的利润和风险都有负向影响。
简介:2008年以来我国遭受了数次地震灾害,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关于巨灾风险分担的讨论也不断增加。本文从生命周期理论出发,借助完全保险假说及其计量工具,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1989年至2011年之间9次调研的数据对完全保险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对地震风险分担的实际效果进行了测算。实证分析结果拒绝了完全保险假说,当前国内社会保障体系以及金融市场、保险市场还不完善,居民风险分担能力比较弱,但地震区域的家庭风险分担能力则相对较强,其原因是享受到了政府援助带来的正面效应。因此,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构建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应当充分考虑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同时避免“挤出效应”与“干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