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人保的经营现状及相关的营销制度自恢复国内保险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长期被抑制的保险需求得到释放。十多年来,人保保险业务长期以高于40%的平均递增速度迅猛发展,但利润增长缓慢,在强调要“有效益的速度”的前提下,1993年保险业务总收入达到498.3亿元,增长35.8%,然而利润仅为27亿元,增长18.4%,两者相差17个百分点,效益滞后现象仍未彻底得到改观。速度和效益增长相差悬殊的问题,犹如一个斯芬克司之谜,摆在每个人保同仁的面前。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但传统的营销制度是制约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长的深层原因之
简介:1995年7月28日达成的临时性、全球金融服务协议将在1997年12月31日期满.在期满两个月前即1997年11月1日前再由各国谈判达成正式协议.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提供的数字,协议将打开90%的金融市场,将确保“几乎是不受限期地使用2万亿美元保险费”.自1993年4月中国提交了包括保险在内的新的承诺单,这个承诺单表明中国开放市场,希望加入世界多边贸易体系的态度,而且也将为中国国际化创造条件.我国的保险业起步和保险市场发育的时间不长,加之保险改革滞后,还没形成一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情的市场模式,正处于原来封闭的行政垄断向具有多个市场主体的保险市场过渡时期.然而正是这个时期却面临向国际保险业开放保险市场的巨大压力,同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