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疲惫的百年灵魂终于安然睡了,他曾经说,‘我为你们活着’”。这是《三联生活周刊》关于巴金老人的文章中的一段话。文章描述,101岁的老人在去世前,已经有6年没有离开华东医院的那张病床,临终前的生命已无法让老人感受到乐趣。打开气管后,清醒的思维和无法言说的身体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折磨。看着巴老身上插满管子,假牙早已没法戴了,衣衫也难以讲究了,“就像一个永远上着刑的人”。这对老人是一种折磨。巴金曾经提到过希望自己病重后安乐死,痛苦中他曾经无奈地说道,“我为你们而活”。似乎活着成了他的一个职责。一个老人这样“上刑”般地躺了6年,只是为了让别人感觉到他活着,去慰籍除他以外的所有人,让人生出酸楚。
简介:[案情介绍]1996年4月中旬,某机电厂与保险公司商定为其全厂200名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费率按2‰计算,共计2000元,保险期限自1996年5月1门至1997年4月30门。机电厂于1996年4月25日填写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单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后同意承保,并提出,机电厂交付保费后,才能出具保险单。同时,双方又约定,保险公司5月1日前将保险单送到机电厂,取回转帐支票。4月28日,保险公司派人把保险单送到机电厂,恰逢机电厂财会人员请假,未能取回转帐支票,机电厂答应于5月1日前派人把转帐支票送交保险公司。1996年5月2门,机电厂职工甲在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被汽车撞成重伤,以抢救无效死亡。5月4日,机电厂派人将2000元转帐支票送到保险公司,并提出,该厂职工甲于5月2日因交通事故死亡,因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属于保险责任,要求保险公司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