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资本天然的逐利本性必然要求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介入加以规范和引导,这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因而从金融市场管理角度讲,股票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型变革十分必要。注册制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创新产物,是一种更为灵活和先进的创新型股票发行制度体系,其对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为事实所证明。然而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荼,但也不乏乱象,尤其在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本文也正是立足于此,基于金融学、法理学和经济学理论对我国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展开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希望一方面能够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高效发展贡献绵力,另一方面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学者、产业界及管理者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共同致力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简介:我国股票市场中的投资者大部分是散户,投资者情绪对市场回报率的影响也较明显。通过检验情绪因子能解释市场及个股回报率,在控制了其它因子的情况下,当期投资者情绪、投资者情绪变化率和关注度变化率是当期市场或个股回报率的正向指标,而滞后1个月和6个月情绪因子为负向指标,且在市场上涨和下跌阶段存在不对称性。通过买进上期次低情绪因子或最低关注度因子的股票投资组合策略,在本期能获利最大,反之则获利最小。这表明,市场操纵者往往利用中小投资者的心理弱点,通过媒体择机公布利好或利空,引导普通投资者的情绪和关注度,从而达到出货或吸货的目的。必须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打击通过消息操纵市场的行为,正确引导投资者,才能使股市往健康的方向发展。
简介:基于行为金融学与数学博弈的视角,对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投资策略差异性进行分析,认为市场中各方参与者在一定规则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属于博弈论中的多方动态博弈,市场中参与者的决策与行动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通过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精炼贝叶斯均衡,考虑上市公司可能存在信息虚报,并设置相关造假成本变量,模拟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博弈行为;得出均衡条件下中小投资者始终处于弱势的结论,提出在我国当前国情下资本强国建设离不开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提高其市场地位,不仅要提高他们的受教育水平,还应着重加强第三监管方对于市场的监管与保护力度等市场治理的政策建议。
简介:住处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是实施证券监管的基础和保护证券投资的基石,信息披露瑕疵在实质上表现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四个方面,在形式上形现为欠缺规范性,易解性,易得性三个方面。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霞疵相当严重,仅靠以行政监管为指引的行政责任制度和刑事责任制度难以解决,必须确立以民事责任制度为指引的民间调节机制与司法救济机制,才有可能在低成本的基础上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为此,需要通过制定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建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实行诉讼前置制度和团体诉讼制度,使行政,刑事,民事三大法律责任制度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全部运行起来,形成合力,从不同角度共同规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从而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