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桂林、南宁、梧州和柳州,是广西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据史载,广西这四人城镇的形成,由来已久。早在秦汉时期已开始逐渐形成,后经历代的逐步发展,到明清时期已发展成为广西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本文拟就它们的形成及其在明清时期的发展和特点,作一个初步的探讨。一、明清时期的桂林桂林,位于广西东北部,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素以“山水甲天下”而饮誉中外。这里,奇峰林立,绿水萦回,气候宜人,风景优美。在祖国的锦绣河山里,它有如一颗灿烂的明珠,被誉为“山水甲天下”,在我国历史上久负盛名。但是,桂林之所以成为文化名城,除了山水条件之外,主要是与它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密切关系。正如古人说:“(桂林)府奠五岭之表,联两越之交,屏蔽荆衡,镇慑交海,枕山带江,控制数千里,诚西南之
简介:<正>唐太宗统治时期(公元627—649年),是我国封建社会最著名的“治世”,也是封建法制最健全的时期.我国封建社会最成熟的法典、也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唐律》,就在那时制定的.那时,司法制度比较完备,执法也颇为严格.这固然应该从当时封建经济和政治的高度发展来作解释,但是也不可忽略法律思想所起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统治阶级总结历代法制实践的经验,都要通过法律思想而体现在法律制度中.唐太宗时期的法律思想是一个尚待研究的问题.这里,仅就个人接触到的材料,从法律的产生、本质,作用和立法、理狱、量刑的原则等方面,作个初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