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借由法院系统内部的操作规范与司法解释所创设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实现与执行的顺位规则,在不动产"一物数卖"无法可用的情况下,解决了司法实践的燃眉之需,也为法律规则注入了道德血液。然而相关规则存在体系性较差的弊病,真正属于债权竞合的规则未能清晰地提炼出来,规则的正当性亦未得到充分的阐释。不动产买卖合同竞合的裁判规则包含三个顺位:合法占有者、先行支付价款者、在先成立者;不动产买卖合同竞合的执行规则为:支付价款达一定比例者优先于金钱债权。这两种竞合规则在整体上基于物债二分的类型论获得其逻辑体系上的正当性,权利外观规则与政策考量则分别补强了合法占有者优先与先行支付者优先规则。
简介:2017年天津的一则中介炒房案件,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关于合同自由与社会管制之间关系的思考。在这一案件中,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否定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的成立。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却被法院否定了其成立,那么合同自由和法律规制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界限呢?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梳理和了解合同自由的发展史和理论基础。合同自由的产生和发展深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一,合同自由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政治体系基础之上的,并随着这一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合同自由在中国合同法上有广泛的制度体现,但同时为了防止合同自由的滥用也对其进行了合理的限制。
简介:以买卖合同作借贷合同中债务人清偿债务之担保,系经济社会新需要不断产生的背景下自发形成的新类型担保形式。《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首次对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之情形作出回应,然其语境下此种担保性质与效力尚未明确,发展空间有限。学界关于买卖合同担保主要有后让与担保说、泛化的抵押说、代物清偿说和债的担保说等论争,采泛化的抵押说之基本立场,买卖合同担保在现有物权法的体系下解释为抵押应是可行的出路。在此基础上,预告登记制度的适当援用可有效裨补买卖合同担保公示方法的缺漏。法具有滞后性,经由物权法定主义缓和的展开,新物权势将得以肯认而创设,以期完善物权法的体系,满足经济社会不断产生的新需要。
简介:地方高校每年申请的课题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为课题提供资金保障的科研经费也越来越多。为了将科研经费真正的落实到项目中,需要对科研经费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每一笔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但是在科研经费的实际管理工作中,由于受到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造成了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少的问题,如科研管理制度与地方政府部分财政管理制度存在冲突、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缺乏协调性、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等。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重点从健全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的管理、加强科研课题结账管理等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由此来确保高校科研经费的合理、合规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