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12月20日至21日,由光明日报社、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和浙江农林大学主办,浙江省生态文化研究中心、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和浙江农林大学文化学院承办的第四届"美丽中国·水生态研究"高峰学术论坛在浙江农林大学举行。浙江省政协原主席、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国富,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会长陈艳华,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浙江省林业厅原厅长、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常务副会长楼国华,浙江省社科联副主席陈先春,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副秘书长许利群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南京林业大学曹顺仙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余谋昌教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闫彦教授、浙江外国语学院张跃西教授、德国莱比锡大学和亥姆霍兹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HelmholtzUFZ)沈百鑫教授、井冈山大学邱斌副教授、姚声正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展开深入研讨。本刊上一期已经刊发曹顺仙、余谋昌、闫彦和张跃西四位专家的发言稿,这一期刊发沈百鑫、邱斌和姚声正三位专家的发言稿,以飨读者。
简介: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我国法理学界经常讨论的问题,也是立法者经常考虑的问题。"常回家看看"这一道德议题能否入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道德与法律在现实中结合需要考虑的是可行性问题和人民的私权利与执法机关的公权力该如何平衡等众多法理学基本问题。从法理学学科角度看,立法要考虑的要素包括外在的行为、行为的负价值、行为的可行性、行为的主体间性。但新入法的"探亲条款"在目前缺少行为的负价值和可行性。一条新的法规,应符合法的基本精神,符合社会发展的现状并体现一定范围的前瞻性,在平衡自由、权利、秩序、效率等局部性价值的同时,在总体上平衡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探亲条款"由于甫入法律,还不具备完整的法律解释和完善的规制效果,因此在条文规定和具体实施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