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宪政与民主存在着种种必要的联系,但学界普遍对二者的关系存在误读,而背离其渊源的误读与诠释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中国的宪政理论和民主理念走入歧途。人类的历史表明,多数决的民主极易走向多数人暴政,与宪政背离;代议制和直接民主都容易造成民主权威的“碎片化”,这其中,民主只注重程序的首要作用和决定作用,并没有天然地与正义、善相结合,何况,民主本身存在着难以回避的悖论。因此,宪政理论对这样的“民主”是怀疑、否定和抵制的。从公法学理论来讲,宪政是实现了民主后的下一步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民主的,与民主有着天然的紧张关系。宪政体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多数人暴政”之民主的可能,是解决“多数人暴政”难题的最强有力的实然支撑。
简介:本文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清水苑”纠纷的过程分析,揭示社区生活新空间的发展。目前中国正在进行住房体制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以市场为手段解决住房难的问题。这必然要求物业管理市场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领域,是一个从国家中分离出来的新空间。在这个新空闹中,国家与社会之闻存在着竞争权力关系。新空间已非由国家一元控制,它是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控制,以自治和契约性规则为基础,与经济社会领域相融合而成的、独特的中国市民社会领域。物业运作可以作为中国市民社会发育的一个实例。权力过度化是一个重要的分析工具,它为透视国家与社会之问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新视角。它不仅对于理解物业运作领域本身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理解在整个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市民社会论者在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时,往往注重社会权利的制度建构,而忽视了制度所界定权利的政治建构。如何在行政系统、代议系统和司法系统高度一体化与同质化的政治架构中分离出相对独立与国家的“仲裁系统”,是保障社会权利与促进市民社会发育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