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代视域中重新研究《资本论》,应当打破学科壁垒,开启“哲学-政治经济学”总体性视野,重新彰显《资本论》原著本身的有机总体性。《资本论》及手稿不只是经济学著作,更是“哲学”著作;不仅有经济学线索,还有其独特的哲学线索即资本逻辑及其自我扬弃。在《资本论》对社会总体的再现中,资本是社会历史过程的“主体”,呈现为主体性范畴,而资本逻辑则表现为“主体性逻辑”。具体来看,资本逻辑表现为扩大再生产的动态结构与总体化进程,蕴含着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全面发展生产力与限制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内在矛盾,并孕育着从无限扩张到自我克服的演化趋势。
简介: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揭示了唯物史观所“唯”之“物”不再是旧唯物主义抽象的“自在之物”,而是具体的商品、货币和资本等“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及其背后所掩盖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绝不是天然的、普遍的、永恒的和非历史的,它必然会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逐渐走向消亡。正是《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发现“剩余价值”而揭开了资产阶级压迫和剥削无产阶级的“历史秘密”,真正把“唯物主义”和“历史”结合了起来,既历史性地解释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命运,又历史性地解释了共产主义的历史前途,从而实现了对“历史之谜”的“政治经济学解答”。
简介:如何使《资本论》走向当代,重塑阶级逻辑,构成了当代西方左派关注的焦点话题。莱博维奇和克里弗分别从资本逻辑回到需要和商品-货币逻辑,以此来重塑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这种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在道路上却是行不通的。要做到这一点,就像哈维和齐泽克强调的那样,必须回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全面深化对资本逻辑的当代批判。不过,他们并没有给出科学的建构之路。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之路,从当代资本主义知识生产和智能生产入手,全面揭示21世纪的资本运作机制,才能系统推进对资本逻辑的当代批判。惟有如此,才能真正为阶级范式的回归奠定客观基础。
简介:列宁关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的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为基础的。在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的问题上,列宁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间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只关注列宁关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的思想,并将其价值局限于社会主义革命的“一国胜利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的思想被严重遮蔽了,实际上其具有丰富内容。
简介:为了研究影响地区城镇化的差异性,利用2000-2015年中国省域面板数据,构建了区域产业结构水平、人力资本积累与地区城镇化的计量分析模型,分析各变量影响地区城镇化的关联性及其作用机理。研究发现:(1)产业结构水平ins、人力资本积累hm对城镇化提升有正向的影响,而产业结构优化水平ins和人力资本积累hm的交互作用并不能显著地提高城镇化水平;(2)人力资本积累hm的平方项对城镇化的影响存在U型结构,且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前期随着人力资本的上升,其对城镇化的影响是单调递减的;当跨越一定阶段后,城镇化lnurban会随着人力资本积累的上升而上升;(3)中国产业结构的分布特征和人力资本情况在各个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中部地区人力资本的提升可以显著地提高该地区城镇化水平,而在西部地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的措施可以明显地提升该地区城镇化。
简介:针对子公司董事会设置是否仅为满足法律要求的争论,以在集团总部任职并担任子公司的董事比例、股权激励衡量子公司董事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利用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董事的集团身份有利于子公司技术创新;董事会成员持股与创新绩效呈倒U型关系;持有股权董事与在集团总部任职的董事相互补充,协同提高了子公司的创新竞争能力。进一步分析发现,子公司董事会是通过研发投入的中介效用对技术创新产生影响,其中在集团总部任职的董事通过提高研发投入促进了创新绩效,股权激励通过倒U型影响研发投入影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究结果证实了子公司董事会对创新的作用,为集团公司进行子公司董事会建设提供了建议,有助于后续子公司董事会的研究。
简介:生态资本主义有两个派别:生态市场主义和生态凯恩斯主义。两者都把生态产业视为新的谋利机会,但生态市场主义者主张政府只干预初始价格,其余由市场决定,生态凯恩斯主义者则主张通过生态产业解决就业问题。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剩余价值生产要求刺激需求,以消化超出人类需要的使用价值生产份额,这是生态问题的根源。生态社会主义者要求把剩余价值生产还原为使用价值生产,认为在此之前的新社会运动只能起改良作用,客观上增加剩余价值生产的成本,从而从供给方面挤压资本的再生产。生态社会主义者没有看到,把生态危机还原为经济危机的做法限制了社会主义运动的视野,因为使用价值仍然与人的物质需要、肉体需要联系在一起,无法扩展到社会需要、精神需要。要构建新型的生态文明,必须从"全面生产"和"自由生产"的角度,把"需要的生产"提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日程。
简介:公司法作为典型的应用性学科,教学实践活动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引入多元化教学方式。其中,理论教学是构建公司法完整知识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案例教学则是将“纸面上的法”变为生动具体的“现实中的法”的必由之路。启发式教学能够有效唤醒学生的思维,有助于形成“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格局。学科对话式教学则在不同法律学科之间建立联系,对学生系统准确地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整体思维能力大有裨益。研讨式教学使本科教学不再仅仅局限于基础理论的传授,对鼓励学生知识创新,提高思维能力、合作能力和学术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实践表明,多元化教学方式在公司法课程教学中具有明显的适用价值,有必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应用,以寻求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