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学家王宠惠在伦敦时,有一次参加外交界的宴席。席间有位英国贵妇人问王宠惠:“听说贵国的男女都是凭媒妁之言,双方没经过恋爱就结成夫妻,那多不对劲啊!像我们,都是经过长期的恋爱,彼此有深刻的了解后才结婚,这样多么美满!”
简介:婚姻的效力是指因婚姻的成立而导致的法律后果。这个法律后果是多方面的,涉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行政法、劳动法、诉讼法等许多领域。本文所探讨的婚姻效力主要是从我国婚姻家庭法领域作出的,同时针对最新颁布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实施以来的社会反响,从婚姻效力角度谈谈《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所带来的冲击。
简介:一、婚姻法的概念和对象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婚姻法包括有三类法律规范:①肯定性或强制性规范;②禁止性规范;③任意性规范。根据上述定义,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婚姻是为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所构成的特定社会关系叫夫妻关系,
简介: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权和离婚自由权,二者缺一不可。然而,我国《婚姻法》在以基本原则的的形式赋予公民婚姻自由权的同时,却有通过该法第四章关于离婚的具体规定剥夺了公民本应享有的离婚自由权,使我国公民只享有残缺不全的婚姻自由权。
简介:<正>1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历史类型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在阶级社会,婚姻家庭制度表现为一定的法律形式,而道德、习惯只作为一种补充。一定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实行的是以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为特征的婚姻家庭制度。
简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党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它总结了党内监督实践的丰富经验,吸收和确认了党内监督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成为党内监督思想和监督理论走向系统化的一种"物化"即"制度化"形态.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简介:熙宁初年,王安石通过制置三司条例司的设置,为其变法完成了权力转移和人事过渡。文章通过对条例司的设置缘由、职能、其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他机构的交叉冲突的探讨,提出条例司堪称“经济计划季员会”。它的设置,是王安石理财的突破口,并形成与三司分庭抗礼的新的财权系统,对王安石变法和宋代官制变革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简介:预告登记从权利效力上说对于其债权或者物权性质难以界定,因为在具有债权请求权本质的同时,它也有物权的排他效力。从权利发展阶段出发,把预告登记所享有的权利定性为期待权,因为相对于将来的完全物权具有合理期待利益,而且这种期待利益为法律所肯认。如此解说,也并不否认预告登记在物权和债权方面具有的效力。
简介:不动产登记行为贯穿不动产登记的始终,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与性质。厘清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对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本文从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入手,剥茧抽丝,将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定位进行了简要剖析,希望对理论发展和实务适用有所裨益。
简介: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增加了有关探望权的规定,在立法上还不够完善,探望权行使主权过窄,行使方式不够明确,另一方的协助义务难于体现,在解决探望权问题上出现很多纠纷,应进一步完善。
简介:无效婚姻制度是婚姻制度中无可替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古今中外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中都有无效婚姻的规定。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设立较晚,直到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才增设了这一制度,可以说是我国婚姻法发展的一个极具历史意义的转折点。无效婚姻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作用,但由于其对许多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而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婚姻法难以规制的真空,故在无效婚姻制度体现的立法理念,中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对无效婚姻中的善意方及其子女给予的保护措施等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简介:
简介:《红字》中三位主要人物海丝特,丁梅斯代尔和齐灵窝斯的情感历程与命运归宿体现了基督教的婚姻观,说明了婚姻中夫妻之间的责任与义务,突出了基督教婚姻的神圣性、不可解除性,强调了上帝在配合婚姻盟约中的绝对权威性。
简介:两性关系是人类社会最根本最自然的人际关系之一,也是人类繁衍的必须条件。所以凡是有人群的地方,一定有这样的结合。而各民族、社会也都存在着这种被认可的两性关系,这就是婚姻。在台湾民间传统闽、客婚俗系统中,若以各种不同的标准加以分类,则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以婚后居住方式、妻子或丈夫人数、优先配婚原则、婚姻方式以及其它特殊婚姻,本文将对这些婚姻类型依次进行说明。
简介: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作了明确的界定,主要包括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婚姻关系中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约定财产。这样的界定对因夫妻关系破裂而引起的财产纠纷的解决不无裨益。
简介: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的和谐稳定不仅仅是每个家庭成员的夙愿和幸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我国1950年颁行了第一部婚姻法,至1981年1月1日废止;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部婚姻法,也即现行有效的婚姻法,后又于2001年4月28日修正。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继出台三部司法解释。这些都为各地法院对各类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提供了裁判依据。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从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的情况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笔者将结合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
简介:《物权法》以登记生效主义为原则确认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有重大意义,但对一些现实问题尚需尽快制定配套法律予以明确。
简介:婚姻是小说的基本题材和叙事构成。一般而言,小说家或多或少、自觉或不自觉地会涉及此种题材,借以探求和平衡两性关系;与众不同的是,小说家毕飞宇是专写失败婚姻或者婚姻失败的好手。他笔下的"婚姻",多凸显破碎与坍塌的形状,从而加重了小说的悲剧气息,透露出强烈的批判锋芒。毕飞宇书写的婚姻,亦展示着现代人真实生活图景的一角,充斥着作为现代个体人的孤独感、幻灭感。
婚姻
试论婚姻效力——兼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现代婚姻的冲击
《婚姻法》学习提要
婚姻自由权缺失之我见
婚姻法学复习题解
浅谈《监督条例》的基本特征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北宋制置三司条例司考述
预告登记的期待权性质解说
浅析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
《婚姻法》中探望权实现的对策
试论我国无效婚姻制度及其完善
鲁迅郭沫若爱情婚姻对其创作的影响
《红字》中的基督教婚姻观
婚姻生活的十个变奏曲
台湾地区汉族人婚姻类型的探讨
论《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家庭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我国《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之效力
破碎与幻灭——论毕飞宇小说中的婚姻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