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注意控制理论的基础上,分别探讨特质焦虑和状态焦虑对注意网络功能的影响,同时考查认知负荷是否是焦虑干扰注意网络功能的调节变量。研究一,52名被试参与试验,根据特质焦虑得分高低,将被试分为高特质焦虑组和低特质焦虑组。采用注意网络测验任务(ANT)对注意网络功能进行测量,并使用N—Back任务对认知负荷进行操控。结果显示高认知负荷条件下的注意网络功能效率高于低认知负荷条件;认知负荷是焦虑影响执行控制功能的调节变量。研究二,使用电击和噪音2种惩罚方式,以及限时反应、摄像等方法诱发状态焦虑;使用ANT任务测量注意网络功能;使用N—Back任务对认知负荷进行操控。结果显示:高状态焦虑组的注意网络功能效率低于低状态焦虑组;高认知负荷条件下的警觉功能和执行控制功能效率高于低认知负荷条件;状态焦虑和认知负荷的交互作用不显著。结论:(1)特质焦虑干扰目标导向的注意系统,状态焦虑干扰刺激驱动的注意系统;(2)认知负荷可以提高警觉功能和执行控制功能效率;(3)认知负荷是特质焦虑影响执行控制功能的调节变量。
简介:旨在引入神经网络算法以提高加速度计活动强度的预测准确性,以44名大学生(男女各22名)为样本,让其同时佩戴气体代谢分析仪CosmedK482和加速度计(Actigraph—GT3X)进行3类11项体力活动(每项活动5rain),使用Matlab7.0软件运用留一法交叉验证BP神经网络模型,通过其与Hendleman模型和Crouter模型在RMSE、Bias和B—A图上的横向比较评估其效度。结果显示3—18—1的三层神经网络模型(参数误差率O.001、初始学习率0.02、动量常量0.7)的RMSE为1.08,在B—A图上一致性区间之外的点占总数的4.3%、一致性界限差值的绝对值为2.7,每分钟活动强度(除骑行外)的分类准确性分别为84.3%(小强度)、83.2%(中等强度)和89.8%(大强度),神经网络模型在整体强度和各个活动项目强度的预测上的准确性均好于Hendleman和Crouter模型,并且在活动强度分类准确性上更优。未来应进一步探究机器学习中其它算法在该领域的应用,优化整合指标体系和各类模型之间的关系。
简介:借助E-G两步法对城市化与体育产业逻辑关系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城市化水平对体育产业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从回归系数看,城市化水平对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整体影响弹性系数为6.6419,亦即随着城市化水平每提升1%,体育产业总体增加值将会增加6.6419%;残差检验进一步显示中国城市化率与体育产业总体增加值、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和体育建筑业之间都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自主功能区、城市群等城市化战略布局不断推向深入,体育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城市化进程中体育产业发展需要顺势而为,加快推进优化区域实现体育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重点区域提升体育产业发展质量,逐步形成政策合力,推动体育产业顺利发展。
简介:采用德尔菲法构建包含编辑出版国际化、办刊质量国际化等2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在内的中国体育学术期刊国际化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系数。综合采用理想解法、秩和比法的评价原理与方法,以16种体育核心期刊国际化水平评价指标值与最优值的相对接近程度值Ci及其对应的概率单位值Y分别为因变量与自变量,估计我国体育学术期刊国际化水平线性回归方程,并对16种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的国际化水平进行实证评价。结合RSR法合理分档规则,将我国16种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国际化水平分成国际化水平优、良、中等和差4个档次,其中,《天津体育学院学报》和《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国际化水平相对较高,Ci值超过0.5。研究结果旨在促使期刊编辑部能够正视自身在国际化道路上存在的问题,并能及时寻找有针对性的措施,助力中国体育学术期刊积极"走出去",将中国优秀学术研究成果推向世界,进而为提升我国国际学术话语权做出贡献。
简介:在我国当代的大学体育课堂中不难发现被边缘化的学生,他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容易逐渐淡出教师们的视线,从课堂的中心慢慢退缩到课堂教学活动的角落里,以至于最后成为被教育遗忘的群体.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对边缘化学生的教育,应从基础教育的公平性原则出发,使其享受到本该得到的教育资源,我们不应无视他们的存在和现状,应帮助他们使其跟上课堂教学的步伐.那么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可以通过采取施行个性化辅导、培养和提高自我教育能力、注重“重要他人”的方法的运用,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等各种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课堂学习活动之中,成为真正的课堂成员.
简介:不同于2009年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新条例直接将兴奋剂违规的基准罚建构在故意与过失的基础之上。故意性违规对应的基准罚是4年的禁赛,非故意性违规对应的基准罚是严厉批评、不禁赛和最高2年的禁赛。这样,如何判断故意性违规和过失性违规,则成为确认兴奋剂违规基准罚的关键。但是,故意和过失缺乏证据法上的可知性,以其为基础建构法律制度,则存在证明难的问题。为了解决故意和过失与证据法的冲突,新条例借助法律类推制度将故意和过失等主观要素客观化,使其适用直接成为事实判断,即,一旦运动员体内发现有非特定物质,即推定这是故意使用的结果;发现是特定物质的,则推定为非故意使用。但是,这种类推存在概念过宽和过窄的问题,为此,新条例又为故意和无(重大)过失规定了一般条款。对于故意而言,由于其核心是“欺诈”,所以,条例规定中的故意仅仅是指直接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对于无(重大)过失而言,条例存在着特殊规定之间以及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定义)之间的竞合问题。就特殊规定之间的竞合,应当尊重运动员的选择;特殊规定与一般定义之间并不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而是其像故意的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一样,是“烟”与“火”的关系,前者具有推定功能,后者具有解释、矫正和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