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原始契约与刑科题本,本文揭示了清代地权交易的三大类型,一是债权型融通,二是产权转让,三是股权交易出现。借助于土地但不发生产权最终转移的融通性债权交易的各种形式常被混淆.本文加以考辨与厘清:“押”,以土地为担保并以地租或利租来还本付息;“典”,约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与收益占有来偿还借债;“当”,以地权为中介的各种借贷形式;“抵”,发生地权分割,并以此抵还欠债。清代出现的这些交易手段使农户在保有地权的同时实现其融通性需求,它们与现代金融工具相似,其名称与方式延续并沿用至今。地权转让与收益补偿等交易形式则包括活卖、绝卖、佃权顶退、找价、回赎等,其规则取向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权所有者的权益。土地经营的合伙制与股权交易亦开始出现。凡此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不仅在金融工具缺失的时代充当了资金融通工具的替代,农户赖以济危解困,更促进了土地流转,使生产要素组合与资源配置通过地权市场得以活跃和发展。
简介: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出保护“文化多样性”,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同,法国更是坚定不移地扮演着“文化多样性”捍卫者的角色。然而随着文化商品贸易的不断发展,这一概念所存在内涵缺失的问题日益显露。本文基于多样性理论和法国1994至2003年图书出版市场的相关数据,分别从品种、均衡度和差异度的角度,结合图书产品按名称、类别和源语言的类分法,并加入出版量和发行量存在差异的考虑,对法国图书出版多样性进行综合考量,得出结论:文化多样性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在对其进行定量研究时,需高度依赖层面考虑与行业特性。例如图书出版业就应结合图书品种、印数、发行量及外文图书的版权引进等等因素。探讨这一问题对今后出版业如何利用多样性措施,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制定促进文化多样性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