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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实行有效的群众监督关键在于制度化。群众监督制度化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题中之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以邓小平党建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努力探索一条群众监督制度化的新路子。

  • 标签: 党的制度 群众监督 制度化
  • 简介:试论魁北克法律制度的演变刘艺工Resume:laloiauQuebecressemblaitacelledelaFranceal'origine.QuandiesAnglaisconquirentceterritoire,ledroitpublics...

  • 标签: 法律制度 《魁北克民法典》 加拿大 新法兰西 习惯法 《法国民法典》
  • 简介:<正>海瑞,明代嘉靖万历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海南琼山人。他为官清廉,秉公执法,为民伸冤,深受百姓拥戴,被誉为“海青天”。海瑞的法律思想及其实践活动,尽管有维护封建统治的一面,但就其内容与客观效果,仍是值得肯定的。本文就此问题拟作一论述。

  • 标签: 海瑞 封建统治 述论 法律思想 政治家 万历
  • 简介:民族法律文化是各民族人们对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律机构、法律设施以及立法与执法、合法与非法等各种法律现象的认识、了解、看法、态度、价值观念、信仰、期望和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法律意识、法律思想、法律传统的综合.它在形成、发展、变迁过程中,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了不同的作用.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法律文化.当前,我们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研究各民族不同的法律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法律文化 民族 研究 法学 法律制度 法律传统
  • 简介:<正>丧服制度包括亲属间的丧服、政治等级间的丧服、一般无亲、政关系成员间的丧服三大类。亲属间的丧服,又分宗亲丧服与姻亲丧服。宗亲丧服直接显现宗法等级关系的亲、疏,远、近,是宗法制度具体表现方式之一(最主要的表现方式是宗子祭祀权);姻亲丧服从属于宗亲丧服,它是宗亲丧服的派生物,无独立存在价值。本文着重研究宗亲丧服、研究宗亲丧

  • 标签: 丧服制度 宗法制度 血缘关系 父系亲属 宗族 等级关系
  • 简介:本文从历史学和法学的双重角度对盐政、盐务、盐业、专卖、专营、公卖等概念加以厘清,分析清代盐务专卖的法律构成要件,对关于票引法性质的世产说、有价证券说、契约说、许可证说逐一加以辩正,认为清代盐商商纲组织是股份公司的前身.

  • 标签: 清代 盐务 法律
  • 简介:(续)  二、部族的统治机关第一,最高行政机关在辽制中,部族最高行政统治机关叫北枢密院。《辽史》卷四十五《百官志一》中有这样的记载: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所谓“北衙不理民”是也。据此,全部契丹人即游牧民都属于这个机关统治之下。《百官志》还载:  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这样,也可以理解为属于北枢密院的契丹人也属于南枢密院。史籍记载的是文武两政由这两院分掌。然而,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所谓南枢密院,在《百官志三

  • 标签: 部族制 军民两政 节度使 夷离堇 汉人枢密院 《辽史》
  • 简介:鄂西自古以来就是土家族聚居的地区之一。从战国时期开始,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在这里推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元朝开始发展为土司制度,历经明朝,至清雍正13年,鄂西土司全部纳土,改土归流顺利完成。鄂西土司制度的历史沿革鄂西地区山高水深,气候多变,交通闭塞,语言风俗与内地不同,历来就被称为溪峒蛮夷之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唐王朝对“溪峒蛮酋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①唐朝曾在鄂西设立“清化郡”(即清江郡——引者注),辖清江、建始二县。②“宋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其酋长皆世袭。”③乾德三年(公元965年)施州

  • 标签: 唐王朝 世职 都督府 以夷制夷 宣慰司 清江郡
  • 简介:本文认为北朝的遣使制度出现了四方面的变化:(1)出现了常设性质的大使;(2)大使的分工更为明确,出现了以职能命名的专门使;(3)大使出使区域的划分更为细密;(4)大使与北朝其它中央派出机构在功能上有合一的趋势.这些变化因北朝政治的需要而产生,并开唐代使职制度之先河.

  • 标签: 北朝 遣使制度 变化 礼制功能
  • 简介:(续)  第二,以契丹人为成份的新编成的部族(一)特里特勉部关于此部,《营卫志》圣宗三十四部条载为:初于八部各析二十户以戍奚,侦侯落马河及速鲁河侧,置二十详稳。圣宗以户口蕃息,置为部。可见,这个部的前身是为了侦察奚部的动静,从八部分别抽出二十户而编成的。但是,作为其卫戍地的落马、速鲁两河未见另有记载。另外,此部的卫戍地在《营卫志》中载为倒塌岭,其地位于现在山西省北部。假如在编成部族前后确实是其卫戍地,那么,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牵制老哈河流域奚部的目的。然而,也象后文所叙述的那样,奚族在反抗唐末契丹的压迫时,有一部分西迁徙到相当于现在察哈尔省怀来县的妫州。这样,

  • 标签: 营卫志 部族制度 《辽史》 室韦 契丹人 辽代
  • 简介:第四,部族的统帅机关辽代的部族在作为行政单位的同时,又是军事单位。其最高统帅机关是北枢密院。具体事务属于北、南两宰相府分掌。这无疑是军民两政不分的部族制度。在两宰相府之下,各个地区分别有统帅机关。各个小部族在军事上属于其统辖。因各部族的牧地被限定,进而出现了卫戍于同一地区的若干部族合而为一个集团的情况。所谓各地区分别设有的统帅机关,当然会掌握着这类集团的军令和政令。进一步讲,辽制中部族牧地被限定,就是为了有利于行政和军事上的方便。在《兵卫志中》众部族军条中载有:众部族分隶南北府,守卫四边,各有司存。并且依次列出了各部的隶属关系。同样,在《营卫志》中也有记载。依据这两部分可弄清这个问题。还有,

  • 标签: 营卫志 部族制度 原驻地 察哈尔 隶属关系 西拉木伦河流域
  • 简介:<正>知府制度作为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中间环节,是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的重要内容。然而,数十年来,由于诸种原因,学术界对知府制度的研究,却极为冷漠。为此,笔者不揣翦陋,试对清代知府制度作初步的探讨。一、知府制度的渊源知府是地方府级政权的长官,但知府与府的发展并非同步。后者早于前者,前者来源于后者。中国地方行政区划以府命名,始于唐代,“隋以前,未有府之名。其以京都称府者,自唐始。”唐代的府分三种:都督府、京都府与都护府。都督府为军区性质,都护府为少数民族区最高行政机构,此二者与后世的府无因缘关系,惟有“京府”,可视作后世府之源。唐代“京

  • 标签: 督抚 行政制度 行政机构 都督府 地方行政 知府
  • 简介:唐代的宰相,最初的设置、权限、禄秩、品位是与隋代完全一样的,即都是以三省(尚书、门下、中书)之长官尚书令、侍中、中书令为宰相,共掌国家大事。唐初宰相定制是尚书令一员、侍中二员、中书令二员,凡五员,皆为正二品。如果出任宰相的人名位崇重者则可晋位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品秩为正一品。虽然三省长官均称宰相,品位完

  • 标签: 品秩 侍中 裴寂 门下省 旧唐书 李世民
  • 简介:皇子册立为太子後,便以皇位继承人的身份入主东宫,开始接受全方位的教育。但东宫的设置与管理比较松散,在北宋东宫一般不另外建造,只是将原来皇子居住的王府等视于束宫。政和五年(1115),钦宗升储时,就只称太子府,命太常少卿葛胜仲兼太子右谕德。①因此,史学家李心传在记载中称:“东宫旧无有。”束宫的专设要到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被立为太子时才建。当时临安城小,东宫建在丽正门内,地方狭隘。此後,太子憎、光宗都在这裹备位皇储。”孝宗曾对辅臣说:“今後东宫不须创建,朕宫中宫殿,多所不御,可移修之。”

  • 标签: 宋代 皇储制度 东宫 设置原则 政治权利 历史特征
  • 简介:南诏前期的统治机构从原始军事民主制中脱胎而来,军事色彩较浓,氏族社会残余较多。到异牟寻时代,原有的军政合一的政治体制已不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南诏在政治制度上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改革,借了唐朝政治制度的设置,吸收汉人参加南诏最高统治层。

  • 标签: 南诏 政治制度 王位制度 中央官制 地方官制 军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