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周金文所见“师”,是了解西周王朝权力实现方式的重要视角。西周“师”组织的基本编制、驻扎地域、职事管理系统、土地构成要素及权力来源等一般特征表明:西周之“师”既是军事组织,也是承担特殊职能的具备独立行政能力的地域组织。其此种复合的特征,可以用“军事功能区”这一概念来表述。
简介:商代时期小臣的地位和职务性质曾是许多学者的研究对象,但西周时期小臣的职位性质及其发展尚未得到学术界的深入关注。本文从研究方法讨论出发,先从'作器者非小臣'类青铜器铭文内容中重构西周时期小臣的基本职责范围,然后从'作器者为小臣'类铜器铭文中补充关于小臣职位归属的其他信息。小臣在王朝日常仪式中起了较重要的作用,除了实用性质以外,其职务亦显现一定的礼仪色彩,而其职务的基本特征可说是在掌握王朝仪注的同时,具备较强的射箭技术、战斗技能。小臣作为周王与贵族交流的中介,与卿士贵族交往频繁,有时也为高级贵族服务。西周中期以后,随着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小臣被纳入周王家政体系,其基本职责范围似未变,但与周王的关系在管理结构上发生一定的疏离。同时崛起的王家管理体系中的其他官员代替小臣担任较有威望的任务,而小臣的职责开始有分化现象,出现'大室小臣''内小臣'这类职称。这与《周礼》对小臣的职能描述相比,可见明显的差别;同时,了解西周时期小臣职务的特征,在一定的意义上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商代小臣的职能。
简介:爯簋铭文"[币廾]弈"字当读作"师",可训为"长";比照宗人簋、姬季尊等铭文资料可知,"师倗"一语可视作"厥师曰倗"之省辞,即某组织首领私名曰倗,倗负责遣氏家族采邑逆地"小子"之管理。铭文所涉及的人物关系为:遣氏夫妇为遣族族长与宗妇;器主爯是遣氏新立分族之首领;以倗为首的31家小子,与分宗立氏的分族组织如遣仲、遣叔者不同,是遣氏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人身受遣氏宗族尤其是宗妇遣姬之支配。遣氏宗族内宗氏、分族界限清晰,是西周贵族大家族组织层阶化特点的体现。"小子"是"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于分族,尤须注意。周代类似遣氏之世家大族,各类家族庶务须由专人管理,家臣员额较多,层层统属,最后统辖于宗妇之手。此类家族管理形式,亦有助于对周代国家行政管理模式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