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如1996年英国爆发的疯牛病;1997年中国香港地区的禽流感;1998年东南亚的猪脑膜炎;2001年欧洲的口蹄疫;2003年发生在中国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还有引起众多争议的转基因产品可能产生的潜在危害等。食品安全是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最大威胁,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准。在看到世界性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同时,应清楚地认识到中国食品安全体系上存在的诸多弊端和问题。
简介:为了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形势,优化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工作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把握法律规范,很有必要。1病人的权利和义务20世纪90年代,对病人的权利义务问题是国际上的热门话题,美国制定了“病人权利法案”,英国有“病人宪章”。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规,但在“执业医师法”和“民法细则”中均有相应的条文。1.1病人的权利:生命权:是心跳、呼吸、脑电波未停止情况下的生存权。心跳呼吸未停,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被抢救权,即时转诊权);身体权:对自身正常、非正常的肢体器官组织的支配权;健康权:生理健康的权利,心理健康的权利(就医权)。精神人格权,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