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纯水和100%乙醇作为提取溶剂,采用超声波和50℃水浴萃取法获得了黄藤笋和4种常见茎类蔬菜(芦笋、茭白、莴笋和甜麻竹)的提取液,并通过DPPH法测定了这些提取液的总抗氧化活性(DPPH自由基清除率)。结果表明:黄藤笋提取液的抗氧化活性最强,其次是芦笋,甜麻竹提取液的抗氧化活性最低。黄藤笋、芦笋和莴笋乙醇提取液的抗氧化活性高于水提取液的抗氧化活性,而茭白和甜麻竹则相反。除甜麻竹外,其余4种茎菜提取液的抗氧化活性不因萃取方法的不同而有显著差异。研究还表明,黄藤笋提取液在稀释到3200倍时,DPPH自由基清除率仍有0.33%,而其他4种常见茎莱在稀释2~10倍后已丧失自由基清除能力。研究表明,黄藤笋作为保健品的添加剂具有很高的潜在利用价值。
简介:美国Myriad案是引发已分离DNA分子是否具有可专利性论争的重要案件。2011年,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推翻纽约南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已分离DNA分子具有可专利性,这一裁判的根本性逆转更是激起利益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持久争辩。争辩中,对立双方往往忽略一个事实,即基因、天然DNA和已分离DNA三者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应予以区分。因而,认为所有基因及DNA分子都不具有可专利性是不可取的,但不加区分地一律赋予授权资格同样毫无依据。判断已分离DNA分子的可专利性资格,重点应考量与天然DAN分子的组分差异,并采用多重标准综合判断。同时,应严格将科学发现排除在可专利性资格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