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我国正加快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保障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补充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其他补充养老计划、各类养老保障福利计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对公民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乎全体公民未来的养老权益。目前,我国社会发展已经步入到老龄化发展阶段,养老保险的作用价值愈加凸显。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会对员工日后获得养老金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其在养老保险基数核定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对缴费基数进行科学核定,保障员工所拥有的基本权益。
简介:摘要:社会保障是消除贫困的重要工具。缴费型老年保险是所有国家老年保障的主要形式,但妇女缴费型老年保险复盖率低,福利水平低,使得寡妇很难完全依靠就业养恤金实现减贫目标。在这种情况下,遗属养恤金权利已成为保障独居老年妇女收入的重要手段。派生的养恤金权利不是来自受益人本身的收入和缴款,而是来自与被保险工人的家庭关系,如婚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等。遗属养恤金是遗属遗属养恤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指投保人死亡后,遗属和受抚养未成年子女定期领取的现金收益,但须符合某些条件。遗属恤金是遗属养恤金的主要受益人,因为老年妇女比男子寡妇多得多,而且妇女是遗属养恤金的主要受益人。25个经合组织国家85%以上的遗属养恤金领取者是妇女。遗属养恤金有助于老年妇女间接获得养恤金或通过其配偶的缴款增加养恤金,是独居老年寡妇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并有助于她们加强老年人的收入保障,以实现其减贫目标。关键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和推进,从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实现了省级统筹、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连续十四年提高养老金待遇等,但由于近几年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以及计划生育以来的我国保持的长期的低生育率,导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者,即新入职人口,数量大幅度减少,而养老金领取者,即退休人员的数量却迅速增加。导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养老金缺口,收入以及地区差异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提高,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建立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制度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简介:摘 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对统筹推进我国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过大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导读]摘要:目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着提前退休、冒领保险金、养老保险覆盖面窄、少缴漏缴、欠缴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险基金的升值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