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地下空间是城市中心区域的重要空间资源,实践证明,进行地上地下一体化布局的综合开发,对中心区公共空间的连续性、空间扩容、地面空间品质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进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是下沙副城核心区建设的必然要求,需要编制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文件对地下空间资源进行有效管理,明确地下空间利用的法律地位。
简介:摘要在不断加快的城市化建设进程中,现状旧村的改造问题日益凸显,不但涉及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村民利益、配套设施完善等问题,更在“规划先行”原则前,在规划层面对旧村改造提出了更深远的思考。在东莞市,无论是中心城区还是下属各镇仍存在大数量的旧村,有些旧村位处片区中心或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考虑到远期规划,在规划上直接将旧村规划为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等具备发展潜力的地块,从而破坏了旧村固有的特色。随着城市的发展,旧村改造确实具有较大的必要性,但是旧村本身也是体现一个城市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更有体现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村存在,对于是否“一刀切”,在规划层面工作是非常值得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