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资格纷争成为英美法理学传统的一道难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形成了不同法学流派。从法的合法性判准的不同模式出发,证立整全性不仅可以进入法的合法性判准的行列,而且必然成为当下法的合法性判准的最佳选择。这一必然的最佳选择基于整全性在理论上符合法律的终极目的,即最高指令——人类"善"的生活,在法律实践中实现了平等尊重和普遍的人文关怀,只有这样的法律才是理想型的法律。如果这一论证结论确实可行,那么,我们就可以超越哈特与德沃金关于法律概念之争,终结和平息不同法学流派对法律资格的纷争。对于法律资格的回答将聚焦于法的合法性和整全性的关联考察,其对法理学的重述将开辟新的理论疆场。
简介:在德国的学界论争中,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可分为直接第三人效力与间接第三人效力。"直接第三人效力说"认为,基本权利在整个法秩序中是最重要的客观法规范,私法主体间的行为应直接受到基本权利的拘束。而"间接第三人效力说"则认为,基本权利只限于对私法规范产生影响,基本权利在私人关系中的效力只能是间接的,主要是经由私法的概括条款而发挥放射性作用。不过,在德国的宪法实践中,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不仅涉及了基本权利的三角结构关系,还涉及到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效力体系与理论体系等问题,并不仅仅是以"基本权利在私人间的直接或间接效力"就能全然概括之的效力问题,因此需要对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做整全式解读。
简介:南昌起义后,起义军撤离南昌开始南征。途中,遭到强大敌人的围攻,起义军严重受挫。1927年10月下旬,朱德、陈毅等率余部2500余人来到赣南的安远县天心圩。为了尽快改变这支刚刚由旧军队脱胎的武装力量的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朱德、陈毅决定对部队进行整顿。一、天心圩整顿主要从思想上整顿。天心圩是一个有200余户居民的圩镇,南昌起义军到时天色已晚。为了不惊动群众,朱德命令部队露宿河滩上。这支队伍秋毫无犯的军纪,让人民群众感慨万千,解除了因反动派造谣而产生的疑虑,纷纷送粮送物到部队。这也使起义军中大部分从旧军队过来的官兵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看到了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前途之所在。由于战斗连连失利,艰苦的斗争环境使一些官兵对革命悲观失望,离队逃跑的现象不断发生,特别是原来有实权的中高级军官相继离去,2500余人的队伍只剩800余人。此时,朱德主持召开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