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国际体系中的唯一超级大国,美国是冷战后海外用兵最为频繁、进行军事干涉行动次数最多的国家.研究者们通常认为,美国的军事干涉在决策和实施上具有很强的单边主义色彩,其突出特征是动辄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在决定使用武力时一意孤行,时常将自身意志凌驾于联合国和国际法之上.通过考察冷战后美国在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利比亚战争等重大军事干涉行动中的选择可以发现,尽管美国在使用武力的决策上较少受到国际社会的有效约束,但它在军事干涉行动中既不是纯粹依靠自身力量单干,也不是依靠其缔造的多边或双边军事同盟,而是经常性地采取联合阵线的方式执行军事打击和战后维稳行动.联合阵线的目标确定性及手段灵活性为美国主导军事干涉行动提供了便利,而规避集体行动的困境、让伙伴承担军事行动的负担、为干涉行动寻找合法性以及减少美国的投入和损失等考量,也使得美国具有招募多国参与其军事行动的强烈动机.由于当前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不少国家倾向于加入美国的军事干涉联合阵线,以便在美国主导的等级体系中获取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简介:军事安全在国家安全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在中国崛起过程中,正在或将会遇到诸多制约军事安全的问题,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安全体制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作者通过分析比较中美两国军事安全体制变革过程和内部作用机制的差异以及在军事安全决策体制、军事安全执行体制和军事安全监督反馈体制方面的差异,得出以下结论:美国是当今安全体制比较完善、作战效能最高的国家,美国的安全体制变革与其实力和对外战略的变化有关,更强调均衡性和实效性,体现在国家安全战略周详、咨询机构完善、情报系统发达、军队建设协调发展、作战指挥灵敏高效,监督反馈制度相对健全。中国的安全体制变革则与国内政治发展相关,领导体制的变化直接导致军事体制的变化,均衡性和实战性不强,体现在缺乏完整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能够直接参与决策的智库机构数量较少、情报机构缺乏统一领导、陆军规模过大、海空军发展不足、联合作战指挥机构不健全、监督反馈机制不完善。未来中国可在上述方面的改革中借鉴美国的经验。
简介:军事司法民主,是指独立的军事司法机关所进行的适度反映民意的司法活动必须通过体现民主精神的程序进行。军事司法民主具有与国家司法民主相统一、具备现代司法民主的基本内涵和党的领导是加强军事司法民主建设的根本保证的特点。军事司法民主以军事审判独立为基础,军人有权通过有效的途经参与军事司法和有效地监督军事司法,其基本内涵包括:军事司法程序的公开和军事司法程序公开的延伸:听证公开。在我国军事司法民主实践中的表现是:军事审判公开原则的内容和贯彻落实;对军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军人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完善;军事法庭庭审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程序的贯彻以及军人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加强我国军事司法民主建设,对于完善军事司法理论、健全军事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简介:随着农村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其内部党组织建设成为必要和现实。尽管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党组织还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组织运行不成熟等问题,但在产生条件、存在方式、组织运行等方面表现出了与村党组织不同的特点,对村党组织产生了影响和冲击。分析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党组织建设的特点、规律、制度机制,对完善其自身发展,构建“两个党支部”之间的协作、和谐关系,共同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