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9
173 个结果
  • 简介:网络谣言已非一日之疾,它把谎言包装成“事实”,将猜测翻转成“存在”,在网上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刑法的介入恰恰可以很好的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与扩散,营造一个纯净、健康的网络环境。然而刑法的过多介入又会影响网络世界的自由发展。刑法在治理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如何能够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是今后处理网络谣言行为的核心所在。

  • 标签: 网络谣言 网络诽谤 谦抑性 法律规制
  • 简介:器官移植技术的日益成熟及其在我国医疗临床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传统医药治疗的方法,大大提高了病体的存活率与个体生命的质量。但器官移植技术对生命伦理的挑战也带来立法难题。人体器官买卖是器官移植犯罪中争论最多的一类犯罪,是指带有经济性质的器官转让行为,是器官移植方面的又一种犯罪形式。以国际刑法人体器官买卖应当明确人体器官买卖的概念、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刑罚、管辖和惩处模式,这对惩罚人体器官买卖犯罪行为,完善法制有着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标签: 人体器官买卖 国际刑法 生命伦理
  • 简介:我国的基金活动萌芽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本世纪初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陆续推出,基金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随着金融的创新与深化,基金市场违规违法现象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为保障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13年6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基金市场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现状和相关基金的法律适用与研究却形成了较大反差。基于此,本文拟就基金市场违法活动中比较突出的擅自公开募集基金型非法经营罪的刑法问题进行具体探究。

  • 标签: 开放式基金 刑法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募集 公开 《证券投资基金法》
  • 简介: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法律监管层面出现了真空地带。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业务的范畴,因而我们应当通过金融监管的方式以行政监管和刑法相结合的手段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法律监管。应当以引导为主、以取缔为辅,对非金融机构参与金融业务的经营资质以及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业务操作环节进行监管。司法机关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不同情况,分别以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和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标签: 互联网 金融 行政监管 刑法规制
  • 简介:海峡两岸有关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的严厉化、立法的专门化和司法的多样化等方面呈现相同的特征;但是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的历史整体上较大陆地区更为悠久,二者在法律渊源(立法模式)、规制主体、规制行为和法定刑配置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今后,大陆应当借鉴台湾地区相应立法,实现立法模式的多元化,废除食品安全犯罪的死刑并推进司法定罪的专门化。

  • 标签: 海峡两岸 食品安全 刑法规制 比较研究
  • 简介:将政府权力纳入法的框架之内加以规范,是经济法生成和不断创新的理想选择。为解决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责时的角色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应确立政府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职能目标;为政府构建完备的责权利制度;重视改进政府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 标签: 政府权力 经济法 规制
  • 简介:在当前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的时代背景下,私人反竞争行为在目的、内容、方式、影响等方面呈现出国际化态势。仅依托于竞争法域外适用遏制愈演愈烈的私人反竞争行为国际化趋势,显然力不从心,采取国际层面的协调措施势在必行。在没有进入到相对深层及平稳的协调阶段,应以私人反竞争行为的国际协调实际出发,以wTo核心原则为基础进行微调,以差别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程序公正原则作为构建私人反竞争行为国际法制的基本原则;并且,在原则制定、概念界定、内容侧重、争端解决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WTO框架下的私人反竞争行为的国际法规

  • 标签: 私人 反竞争行为 竞争法 国际法
  • 简介:在现有的司法判例中被害人特殊体质因素被不当的扩张适用,尤其体现在多起城管殴打特殊体质者致死案件的判决中,行为人因此被减免刑事责任。这种做法扩大了特殊体质因素的阻却作用,规避了行为人的罪责,因此在行为人本身就具有伤害故意的前提下,被害人特殊体质因素对故意伤害的行为人而言并不能作为责任阻却或者违法阻却事由,行为人应该对死亡的结果承担加重的刑事责任,并不因此而减轻罪责。

  • 标签: 城管 故意伤害致死 特殊体质 因果关系 限缩适用
  • 简介:本文所说的二重性特指刑法范与不同指引对象相联系所表现出来的属性,即裁判规范性和行为规范性。刑法范二重性理论可谓源远流长,但对作为刑法范接受对象的一般人与裁判者,以及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等基本范畴缺乏深入的研究。下面对刑法范二重性的理论沿革、指引对象以及裁判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内涵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推动该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 标签: 二重性序论 刑法规范 规范二重性
  • 简介:对行政裁量的规制一直是学术界的一个理论难题。理性裁量作为行政裁量规制的核心目标,内在地要求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治理。晚近西方兴起的商谈理论认为,通过以宪法为中心的商谈机制可以调整与修正传统行政裁量控制模式的系统性偏见,平衡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紧张关系,促进行政裁量的结构合理化,以实现理性裁量。在行政裁量领域,宪法商谈建制化既需要培养具有商谈能力的公民,又要求完善公民权利保障制度和建构灵活高效的商谈程序制度。

  • 标签: 行政裁量 商谈 宪法商谈 软法规制
  • 简介:企业联营合作创新是企业之间自发应对创新领域市场失灵的努力,而对企业联营合作创新的反垄断法规,则是市场创新的重要保障。研究开发过程可以引发有实效的联动,要考虑研究开发与生产之间,及研发、生产与营销等各个阶段之间存在反馈和融合。企业联营合作创新反垄断规制的核心,应当在研发一生产环节确立安全港或成批豁免安排,在向供应一营销链条的延伸、企业联营网络化下和经营者集中所涉及的合作创新,则需要依据其与企业联营合作创新的关联程度,设定不同规制重点,丰富竞争效果分析的层次。

  • 标签: 企业联营 合作创新 反垄断法
  • 简介: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考试作为升学深造、求职晋升、获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手段被广泛采用。据统计,我国每年参加各种考试的人数多达几千万,堪称世界第一考试大国。近年来,考试作弊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有向产业化发展的不良趋势,几乎规模较大的考试,考前在网络上都能找到众多关于买卖试题及答案、作弊设备的广告。日益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不仅破坏了考场秩序,侵害了广大诚信考生的权益,而且违背了考试制度所追求的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理念,危害了社会诚信体系,应予严惩。

  • 标签: 考试作弊行为 上海市闵行区 国家秘密 刑法规制 检察院 社会诚信体系
  • 简介: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影响范围急剧扩大。特别是一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络造谣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对这类网络造谣行为的规制.应当充分运用法益分析的方法,对侵犯不同类型法益的网络造谣行为对症下药。与其冒违背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风险,而用寻衅滋事罪来规制网络造谣行为,不如利用其他更有针对性的罪名。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扩大解释或者立法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对象进行扩张都不失为一种更符合刑法基本原则的方法。

  • 标签: 网络造谣 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
  • 简介:对后工业社会的社会学解读中,福柯、哈贝马斯、卡斯特、吉登斯等人作出过各种构想,风险社会不是后工业社会的唯一注解。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设想,并没有预设风险刑法或者风险法律的破解方式。风险刑法刑法学者借鉴社会学理论成果的产物,指代一类特殊的刑法领域,风险社会之风险与风险刑法之风险相去甚远。我国刑法对风险的规制具有人本刑法的根基,具有第二顺位性。

  • 标签: 风险刑法 溯源 必要性 概念 内容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抗日战争胜利 南京大屠杀 中国人民
  • 简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代孕逐渐被利用,而我国关于代孕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民间代孕现象盛行。代孕缺乏法律规制使得代孕受托方权益被侵害时权利无法得到救济。而代孕有存在的必要性,其的存在不仅是新兴权利的要求,更是公民处分其身体权的需求。代孕法律规制的缺乏,需要完善代孕立法规,其规制主要是从主体、客体、行政监管及司法审判流程入手,以期使得代孕有法可依。

  • 标签: 代孕 代孕行为 民间代孕
  • 简介:英国传统上以法律职业团体自我规制为主导的法律服务规制体制,对于英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被指责为“过时、僵化、过于复杂、欠缺问责并且不够透明”。2007年《法律服务法》对传统体制做了大幅改革,包括设立了一个作为独立规制机构的法律服务理事会,使得公共规制和职业团体自我规制之间的权力配置更为合理;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申诉局,致力于为法律服务市场中的消费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引入了替代性事务结构,允许非法律人投资者和管理人进行法律服务市场,以增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这一改革对于中国法律服务规制体制的改革具有参考价值。

  • 标签: 法律服务 合作规制 行政体制 英国行政法
  • 简介:平衡思想不仅存在于静态的刑法范中,对动态的刑法运行也具有宏观指导意义。由于刑法调整对象的不对等性导致各方利益,保护的不均衡乃至冲突。笔者试图揭示并提炼刑法中的平衡意蕴,寻找并强化刑法平衡态势,从而推动刑法在平衡观视野下走向现代化和法治化。

  • 标签: 刑法 平衡 平衡观
  • 简介:保障自由(包括行为自由与思想自由)是刑法的根本价值,而作为刑法根本价值的保障自由包含着保障其行为没有严重法益侵害性的“少数人的权利或自由”。维护秩序是必然性的刑法附属价值,且不可脱离权利或自由予以把握。保障自由和维护秩序都在刑法正义价值的统摄之下,但刑法的正义价值以保障自由为主,以维护秩序为辅作为自己的应有结构,而此价值结构符合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而符合科学发展理念。

  • 标签: 刑法价值 保障自由 维护秩序 正义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