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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秦汉时期,已经有了一套关于奸罪的认定、量刑的标准及原则,并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发展;与后世法律(主要是唐律)相比,秦汉时期对奸罪的处罚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

  • 标签: 秦代法制 汉代法制 奸罪
  • 简介:以往对秦汉时期官吏连坐的研究多从历史学的角度展开,且分类标准模糊不清。从任用和管理的角度来看,秦汉官吏连坐现象可分为保举连坐和行政连带责任两大类,其中后者在基层手工业、军事事务以及官府财物的校验管理等不同职务领域规定不同。保举连坐和行政连带责任是秦汉时期重要的官吏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地成熟和完善,主要表现为整体刑罚的减轻和具体规则的细化。

  • 标签: 秦汉 保举 连坐 连带责任 简牍 吏治制度
  • 简介:高恒编厦门大学版32开254千字326页精装估价:28.00元1996年2月出版ISBN7—5615—0893—X/D·58本书是作者多年研究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部分论文,共22篇。主要内容:秦简中的职官、隶臣妾、私人奴婢、刑徒及刑期、徭戍问题,秦汉地主治安和警察机构,汉

  • 标签: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制史 警察机构 主要内容 秦汉法制 论文
  • 简介:秦汉时期捕律主要从两方面对“捕”事加以规范:一是禁止性的规范,主要针对“应捕人”明文规定若干罪名,并设置相应的刑罚;二是鼓励性的规范,主要针对“非应捕人”设置相关赏格。

  • 标签: 张家山汉简 捕律 应捕人 非应捕人
  • 简介:“购赏”秦已有之,汉加以继承。购赏内容为金或钱、赃物、拜爵、赏田宅、晋职等。执行追捕的吏徒、共同犯罪之人、一般平民、军功人员等都是购赏的对象。购赏是法家“赏”思想的体现,其设立符合人之好利的本性,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 标签: 秦汉律 购赏 内容 对象 实效
  • 简介:春阳的光芒投射在柳絮吐穗、麦苗葱绿的关中平原上,我与妻子存外甥女婿的陪伴下,驱车拜谒西汉名将霍去病墓。霍去病墓位于陕西省兴平县城东15公里的汉武帝刘彻墓——茂陵东500米处,属于茂陵陪葬墓之一,其格局在诸墓冢中最为独特。

  • 标签: 霍去病 匈奴 关中平原 汉武帝 陕西省 陪葬墓
  • 简介:近年来,中国古代的法律渊源成为法律史学界集中关注的学术问题。然而,学界的大部分论述都集中于明清时代,对秦汉时代未能予以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在秦汉时代,虽然朝廷意识形态经历了从法家、黄老到儒家的转变,但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都在不同程度上指明,律令治国作为一种基本统治手段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与之相应,律令断罪很可能是秦汉时代审判的基本样态,而儒家思想所阐发的则只是一种政治理想。所谓"王霸道杂之"或"以儒术缘饰吏治"正可从这一点获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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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古代帝国政制影响了中国历史二千余年,而秦汉时期是此一古代政制之肇始与定型阶段.中国古代帝国政制的构造,作为人类文明史上一项庞大工程,在秦皇汉武之间陷入困局.面对由政治、军事、经济、社会及思想等多元因素激化而成的重大事件,一些学者-政治家(scholar一statesman)为帝王的政治决断提供了极具智慧的策略方案.作为古代社会“士人”阶层的重要组成,这些学者-政治家所提出的改制策略及思想学说经过政治实践的检验,奠定了政制构造的基本原理.

  • 标签: 政制构造 秦汉困局 儒法政治 士的作用
  • 简介:秦汉二朝属我国封建社会的发端时期,随着封建王朝和封建统治政权的更迭,以及这个时期政治风云的变幻和一系列政治事件的先后发生,作者的地位发生了过山车般的大起大落,令人悲喜、令人感慨、令人震撼。

  • 标签: 秦汉时期 作者 沉浮 政治事件 封建社会 封建统治
  • 简介:从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65年,是秦王朝和汉王朝统治的历史阶段。秦王朝的《吕氏春秋》是当时秦王朝一些知识分子在秦统一这一历史转型期所进行的文化总结和政治、社会制度设计。其中,一些涉及社会福利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福利状况。《吕氏春秋》鼓吹“义兵”的历史合理性,宣传以“义理之道”战胜“最虐奸诈侵夺之术”的正义性质,

  • 标签: 社会福利 秦汉时期 《吕氏春秋》 历史阶段 历史合理性 秦王朝
  • 简介:〕法家思想成为秦国的主导政治思想以后,儒家政治思想作为西汉中期的主导政治思想,这一点与以往法家和道家思想与政治结合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 标签: 思想嬗 政治思想 秦汉政治
  • 简介:在夏、商、周三代,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了对国家各级官吏进行监察的必要性,并开始利用各种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许多职官普遍负有监察职责以及舆论监督的相对发达,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思想文化的发展与进化,对监察重要性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许多思想家阐述了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观点和学说,极大丰富了中国古代的监察思想。同时,随着御史职权的扩大,监察制度开始呈现出了雏型。这一切都为秦汉时期监察制度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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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先秦判例制度的形成先秦时期为我国法律制度萌芽和发展的时期。据文献记载,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为西周的吕刑。吕刑应是西周判例汇编。如《尚书·吕刑》日:“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荆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吕思勉先生质疑:“案集先秦法律之大成者为法经,不过六篇,安得有三千或二千五百十条?”又如《汉书·刑法志》载:“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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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秦汉户籍制度是中国较早期、比较完整并且比较有效的人口管理制度。尽管带有历史局限性,秦汉户籍制度仍蕴涵了理性化的管理机制,其功能如控制人口并使之内部协调,指挥管理并使之利于政权稳固,重农押商并使之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保障,决策应变并使之成为实施各项国策的坚强后盾等等,其中的理性因素在现代社会仍有积极意义。

  • 标签: 户籍制度 管理机制 户籍编制
  • 简介:秦汉律中的谒杀即父母或主人由于子女不孝、奴婢悍主而谒官请求将其处死,擅杀即未经谒官而私自处死子女、奴婢。擅杀在家长拥有家族内部绝对权力的秦早期为“非公室告”,随着国家权力强化,擅杀演变为“公室告”并被处以较重的刑罚。至唐代,秦汉律中的谒杀演化为父母擅自处死有罪子女、奴婢的轻罪或勿论。唐律基本沿袭了秦汉律中擅杀的规定,并进一步详细区分了犯罪对象有无过错、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行为人与犯罪对象之间的身份关系三方面的内容。

  • 标签: 睡虎地秦律 张家山汉律 唐律疏议 谒杀 擅杀
  • 简介:如《奏谳书》案例一五有,如《奏谳书》案例四最后的廷报是,《奏谳书》中少数案例不属于奏谳而是审讯记录

  • 标签: 书秦汉 刑事诉讼程序 奏谳
  • 简介:当今之世,在历史研究中有一种扬秦抑汉的倾向,它表现为不遗余力地美化秦朝,有意无意地忽略汉朝。这种倾向虽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若隐若现,但是关心中国古代史的学人无不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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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先秦时期稻作农业技术的初步传入东南亚水系纵横的地理环境以及暖热多湿的气候特征,决定在中国古代农作物文化体系中对东南亚农业发展影响最大、亦最为深远的当属稻作文化.以前由于学术界在亚洲栽培稻起源问题上多持印度说①,故此,在探讨东南亚稻作农业源起时,也往往把目光更多地投注在艰难地探寻其与印度文化之间的联系交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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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战国秦汉时期,城市经济的繁荣,使商人及商业资本获得了较大发展,主要表现在:城市人口众多所形成的数额巨大的商品消费,为商人及商业资本的活动提供了市场;城市的地理位置,为商人及商业资本的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城市的防御系统,为商人及商业资本的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但发展有限的城市经济无法大量吸纳商业资本,限制了其发展;而政府在管理城市经济时,也多采取歧视商人与限制商业资本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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