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阿拉伯(语)化不仅是一个旨在提升阿拉伯语社会地位、改善阿拉伯语现代适用性以应对强势外语在阿语世界传播的语言规划与政策行为,在深层次上,阿拉伯(语)化反映并回应了阿语世界在现当代世界体系中的“边缘性”。这一“边缘性”在客观现实中以不同的形式持续存在并深刻影响了阿语世界不同语言间的权力关系。在这一权力关系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阿拉伯(语)化政策的执行效果不佳。尽管如此,阿拉伯知识界和政界对于阿拉伯(语)化的讨论依然在进行中。从这一现象出发,本文梳理和分析了阿拉伯(语)化政策的历史和阿拉伯语语言学会在讨论该政策时所凸显的两个持久性趋势,最后提出阿拉伯(语)化是在主观层面对阿语世界“边缘性”的象征性抗争和象征性补偿。
简介:2010年年底以来发生在西亚北非的“阿拉伯之春”以及以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为代表的系列“占领”运动,被国内外学术界视为构成新一轮全球抗议周期的组成部分。作者从社会运动理论有关主框架和抗议周期之间的关系出发,考察了“阿拉伯之春”和系列“占领”运动之间的联系与异同。“阿拉伯之春”中一个具有创新性的“变革”主框架的出现,构成此轮抗议周期兴起并具备强大动员能力的重要原因;而当系列“占领”运动在借鉴“阿拉伯之春”的话语和象征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占领”主框架时,抗议周期在主框架上经历了从“变革”到“占领”的转型过程。然而,与“变革”主框架相比,“占领”主框架在经验的可信度、经历的可测量度和观念的重要性上存在明显不足,这是系列“占领”运动的动员能力无法与“阿拉伯之春”相比的重要原因。鉴于从“阿拉伯之春”到系列“占领”运动之间的意义和象征体系的转型并不成功,大致可以预料,除非新的社会运动对话语体系进行创造性的改造,否则,这一波全球抗议周期将趋于式微。
简介:齐玉苓案引发的宪法司法化的争论虽然取得了遵守性援引宪法条款的初步共识,但未解决下列问题:《宪法》第46条存在几种遵守性援引的可能、受教育的内涵、案件的案由及应有的救济路径。梳理基本权的功能后可知,应从防御功能和受益功能等主观法方面进行援引。受教育权包含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受到公平评价权等三项内容。以是否遵从普遍、强迫、免费标准,受教育机会权可分为给付请求权和给付分享请求权。从后者的角度分析,罗彩霞案中受教育权并未被侵害,齐玉苓案的教育合同和一般人格权救济路径与被侵害的权利性质不相适宜。齐玉苓案的实质是公权力的侵害,于民事诉讼中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均不成立,应从行政诉讼路径提供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