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12月4日,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十三家单位在重庆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联合表彰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其中16个基层检察院榜上有名,黔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大渡口区检察院、沙坪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江北区检察院公诉科、渝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大足县检察院、奉节县检察院、彭水县检察院获得2005年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涪陵、南岸、北碚、巴南、合川、潼南、丰都、巫山等8个检察院获得2005年重庆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
简介:当代未成年人监护发生了重大变革,儿童保护的观念已经取代传统的父母支配。父母监护仍然是最基本的形式,但应当辅之以社会监护、国家监护作为补充。我国的监护理念和监护制度尚有不足。应当确立建立父母监护与第三人监护的二分结构,进一步廓清监护权的边界,充实监护权的内涵,尤其应明确规定交往权,规范受托照料人的权利义务,完善监护监督并确立对监护权行使过程中常态化的国家支持。
简介: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不断上升,有资料显示,如今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性问题。伴随着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已经由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
简介:作为少年司法启动程序,未成年人案件调查大多始于警方初步调查。警方在涉及未成年人搜查与扣押、未成年人拘捕与讯问、未成年人保释等方面享有较大裁量权。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与偏差率一直居高不下,未成年人警务专门化亦逐渐浮出水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简介:未成年人是国家重点关心和保护的群体。虽然我国颁布了众多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但在武力执法中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并未受到关注,国际法和国外法亦无此关切。根据未成年人心理发展规律和心理创伤机制,未成年人近距离感知武力执法将对其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引发其成年后的违法犯罪行为。故而,要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建构武力执法时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回避”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实施这一制度,警察应当加强日常战术演练,充分评估事件的紧急性和现场的复杂性,遵循最后武力手段原则。
简介:《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关于毒品再犯的规定能否适用于未成年人,这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存在较大的争议.对此,首先应明确《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之性质应属毒品再犯,再结合分析刑法总则与分则之间的协调关系、《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之立法目的以及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合理解读《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之内涵,明确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
简介: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国家、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护。由于父母疏于照顾、监护不力、遗弃未成年子女,使未成年人无人监管的社会现象日渐普遍。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不完善无疑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诸如重视亲属监护和伦理道德调节作用、忽视国家、法律的规制作用、监护监督机制缺位等,急需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完善变更撤销监护资格制度、建立监护监督制度。
简介:我国立法机关以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特定的立法对象,根据其特殊的身心特点来调整其成长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从而维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未成年人专门立法,起始于1987年6月2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该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领域的空白,开创了未成年人专门立法之先河,在我国未成年人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简介:社区矫正的引入给未成年犯罪社会化处遏带来了新的契机。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框架,各地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深入进行。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充分肯定对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必要性的前提下,应在已有的矫正工作经验基础上,从对未成年犯的处遏观念、法律法规体系、适用比例及矫正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理想的矫正效果。
简介:从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现状透视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主要存在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不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监护人主体资格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没有相应的监护监督保障机制等问题。应建立强制举报制度、追责制度、帮扶制度及国家监护制度,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从而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简介: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深刻领悟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实质,将心理学技术融入办案流程,探索并建立新的办案模式.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成长,顺利回归社会。2011年至今,辖区内126名失足未成年人从该模式中受益.一百余个家庭亲子关系得以修复,创造“失足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案件复议率为零、申诉率为零、共建学校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的四个零纪录。
简介:今天,理财教育已是城市未成年人养成教育的必修课,也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教育提出的一个新课题.本文探讨了理财教育的内涵,运用社会调查的第一手资料分析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理财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出在大教育视野下整合各学科教育内容、实施理财教育的关键是培养良好的理财习惯,构建一体化的理财教育载体、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财教育体系等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财教育运作策略.
简介: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作为一项原则,实际上早已为许多国家所采纳.具体而言,将未成年人排除在累犯适格主体的立法例有两种:其一,只要是未成年时所实施的犯罪,均不作为认定罪犯时的'前罪'考虑.即前后罪实施在未成年时的情况,不构成累犯,而且前罪实施在未成年时后罪实施在成年时,也不构成累犯.
简介:随着中国美容整形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对关貌需求的增加,整形泛化开始影响到未成年人.各大医疗整形机构的暑期档俨然成为学生整形专场。“每到暑假就会形成学生整形潮,而且数量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今年暑假,学生就占到了整形总量的八成以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徐靖宏说。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复杂且多样,仅通过降低刑事归责年龄并非妥善之策。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归责年龄存在诸多问题。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正视和及时修正相关法律规范,使之符合我国目前的社会实情。
简介:在少年这个年龄段中,个性只是初步形成,个性的真正形成显然要更晚一些。因此未成年人的个性是不完备的,极易波动和变化。与成年人相比较,未成年人更需要经常的指导性的教育:必须帮助他们弄懂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培养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念。这种社会价值观是社会主义道德、法律自身所固有的.按照苏联教育科学院主席、院士B.H.斯托列托夫的观点:当今年轻一代的教
简介: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规定上,我们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罚金,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
简介:未成年人警务制度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少年司法制度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帮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分析该制度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处理以及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达到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简介: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遵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分案处理,全面调查等原则,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机制,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匡谬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成效显著
我国当代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探析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创新
未成年人案件调查刍议
武力执法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回避”制度建构
我国未成年人毒品再犯问题之检视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
我国未成年人专门立法的发展思考
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思考--以新疆未成年人犯罪为视角
帮扶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城市未成年人理财教育略论
浅析未成年人不应成为累犯
未成年人“整容潮”值得警惕
未成年人刑事归责年龄探讨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
未成年人的犯罪与刑罚
论未成年人警务制度建设
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