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在民警编制有限的条件下,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成了我国不少地方的选择。近年来,我国多数地方招录了大量的辅助人员参与到警务工作的服务和管理当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各类警务辅助人员400多万人,在一些发达地区,民警与警务辅助人员的比例达1∶3以上。司法实践中,这些辅警力量辅助公安机关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缓解了警力不足,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一定的社会就业率,促进了社会稳定。但是,长期以来辅警队伍管理模式仍游离于规范化之外,极易导致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因此,加强辅警队伍建设、规范辅警管理,是当前深化公安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
简介:在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在随后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却回避了这一争议颇多的问题,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对这一问题给予了最模糊的阐述。事实上,我国现行的以私录视听资料排除规则为代表的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诸多的困境,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因为我国偏重追求实体正义价值的法律文化传统中,不存在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立所依赖的制度基础,我国相关司法实践中也不存在设立该规则的现实需求。所以,我们应当废除当前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法官的自由心证作为证据合法性判断与排除的依据。
简介:面对我国实践中业已出现的过程性信息是否公开的争议,学界并未达成共识性意见,当前的法规范也未提供问题的解决空间。考察相关司法判决可发现,法院在该问题上曾经长期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而最新判决赵正军案则提出了部分不公开的司法判断。着眼于挖掘具有普适意义的司法判断和对未来司法判断的建构,应当着重探讨过程性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的关键点与疑难点。其中,关键点是将"依法行政"定位为司法审查的依据,明确厘清不公开的例外情形;疑难点是发现适用"依法行政"时所产生的无法消解的利益冲突并借助利益衡量方法从适用场合、适用原则、利益甄别和利益判断等环节展开分析。过程性信息的公开会随着国情社情的沿革,朝着制度化、常规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