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知常识这一概念在中国的专利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中并没有清晰的定义。但是,公知常识在评价专利的创造性时起到了非常关键作用,因此在专利授权、确权的审查程序、无效程序、诉讼程序中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中国专利局、法院、学术界、实务界对公知常识的讨论一直比较多,本文对其进行了初步梳理,各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1)公知常识的概念及范围;(2)涉及公知常识的举证规则。事实上,对于公知常识举证规则的争议源于对效率和公平的取舍。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考虑当前的司法政策,本文对上述争议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还简单介绍了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专利局对公知常识的相关规定。
简介:现有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对岛屿建设,特别是对人工岛礁建设的法理研究明显滞后。本文试图以当前中国在南中国海进行岛礁建设而引发的地区国家以及西方国家的热议为背景,探讨主权国家在领海内依托所控制的岛礁进行岛礁建设在国际法上的法律效力及其局限性;从动态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角度入手,提出主权国家和平建设、开发、利用岛礁应该考量并遵循的三个国际法维度:即符合现行国际秩序的原则、地区主义的原则、遵守国内法的原则,以期为今后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建设、开发、利用岛屿提供国际法的法理支撑,更好地地捍卫中国的海洋权益。
简介:近年来,为防控大型工程上马引发社会冲突,我国着力推进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治理工作(简称"稳评"和"稳管")。但在实践中普遍存在"风险治理"与"风险制造"并存的困局。本研究通过对B市A垃圾焚烧厂反建事件的扎根分析,提炼出"大型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治理悖论"概念以理解这种现象,并进一步建构了包括"原生型社会稳定风险产生"、"政府社会稳定风险治理、公众应对与感知"、"社会稳定风险治理悖论形成"三个阶段在内的我国大型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治理悖论生成机理模型,指出悖论产生的根源在于风险治理四个环节的失当及其引发的公众风险感知加剧。针对于此,需从三方面予以改进以优化治理效果,防止悖论发生:(1)调整风险治理的价值定位,从"项目本位"转向"人本位";(2)完善风险治理的制度设计,通过决策开放嵌入民主;(3)加大对公众风险感知的关注,为风险治理中的国家话语与社会话语之间搭建桥梁。
简介:物权法建立了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尤其是以所有权为核心概念的逻辑体系,但事实上,所有权并非天衣无缝的逻辑起点,亦非坚不可摧的话语基石,而是人类理性下的拟制产物或制度事实,是特定历史时期所有制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它以法律的话语来承认或确立现实的经济关系,并承载一定的社会功能。因此,我们必须从社会的经济关系上,才能真正理解所有权及其社会功能。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宪法经济原则下,应当肯定和确立"公的所有权",它区别于私的所有权。因此,应当遵循目的原则与功能原则重新设计物权法的所有权制度,尊重中国现实的经济关系与生产关系,确立公的所有权制度,以期正确引导经济体制改革,而不能一味追求法人话语下的单一"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