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20世纪20年代的“科玄”论战中,除了对科学派进行批判外,玄学派对在中国传播的马克思主义也进行了质疑,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知识理性、价值理性、实践理性功能.为此,早期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进行了积极的回应,以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知识真理性、价值真理性、实践真理性.具体体现为:初步阐述了科学与哲学的辩证关系,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的知识真理性;深刻论述了自由人生观或自由意志的不“自由”,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真理性;较为正确地分析了通过变革实行社会主义救国论的现实依据,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真理性.这些回应,既巩固了之前批判东方文化派所取得的成果,即进一步回答了为什么中国需要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也更重要地在于为之后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如何正确地推进指明了方向.
简介:由于王阳明讲学活动的开放性和平民化,其弟子人数在当时就是个很模糊的统计数字,所谓数百人也好,二、三千人也好,六千人也好,大概都不能作数,它们只表明一个事实,即阳明在人格上的巨大感召力和在思想上的广泛影响力。对阳明弟子,笔者感兴趣的不是实际人数,而是入门标准和人员构成。钱德洪把阳明门人的标准定格为两类,即所谓“表所闻”者与“表所信”者。阳明弟子的主要成员来自四个方面,即学有所成的著名学者和民间处士、各级政府官员和乡间绅士、备举子业的地方生员,以及来自随其争战的部分属僚和军队官兵。其中的政府官员,又可区分为道友型与功利型两种类型。前者在阳明学派中占了绝对多数,而后者则是阳明出于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而特意吸纳为弟子甚至奉为座上宾的。阳明讲学除了其平民化的特色外,还与官府有着密切联系。
简介:<正>玄学是魏晋士大夫以老庄学说糅合儒家经义而形成的一个唯心主义学派。魏晋玄学的兴起,包括其余波,一直延续到南北朝,时间长达三百多年,影响及于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一时成为社会主要思潮。玄学探讨的中心是关于宇宙的本体及其发展规律问题。玄学家对具体法律问题虽无专门论述,但所谈的“天道自然无为”,目的是要纠正正统儒学以神学目的论为基础的政治法律观,用以补救东汉以来封建统治的思想危机。玄学家在论证自已观点中,对正统的礼法制度进行了充分甚至无情的揭露,总结了封建政治和礼法制度得失,对推进封建法律思想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中国古代法律
简介:<正>民法学派则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除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外,价值规律还在发生作用(尽管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并被自觉地加以利用),所以,客观上还存在着具有商品货币性质的财产关系,这种关系,不管是发生在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公民之间,还是发生在公民相互之间。都属于同一类的社会关系,都应由民法统一调整。C.H.勃拉图西指出,苏联民法所调整的社会主义财产关系的统一性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他认为,社会主义组织之间建立在当事人平等基础上的财产关系和建立在命令服从基础上的组织管理关系,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关系,应分别由民法和行政法调整。他批评经济法学派的主张
简介:一、两大经济学派及其消长西方经济学门派林立,理论主张各异。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是其中最主要的两大学派。自由主义是指主张自由竞争,由市场机制的力量来协调社会经济活动,国家为此提供必要的法律和制度条件并承担某些不适合由市场协调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思想和政策。自由主义坚持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创立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正统理论。把资本主义看作能够自行调节经济的"最理想制度",否定国家干预私人企业的必要性。20世纪30年代以前,自由主义在整个西方经济学中一直是主流,占支配地位。国家干预主义是指反对自由放任,主张扩大政府机能,限制私人经济,由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控制的理论和主张。国家干预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承认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