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当《我不是药神》引发的医药产业大讨论如火如荼之际,关于接种疫苗造假的新闻又一次掀起了大的风波。根据最新的相关报导,在多数阵营中,对于假疫苗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议论纷纷,对其进行刑事或行政法律制裁,是意见较为统一的。对比而言,在众多观点之中,唯独忽视了对受到损伤的受害人需要予以民事责任方面的考量。而在这一层面,才会因接种假的疫苗直接遭到侵害的,就是这些受害人,而对假疫苗的生产者、销售者进行民事责任的制裁,且因民事责任的赔偿金是付给受害人弥补伤损的,故对维护劣质或假疫苗受害人的合法权利更有较大的意旨,应放于首要位置。本文在假疫苗事情之下,来阐述民事责任维护受害人的重要性。
简介:犯罪不作为在网络平台代际演变过程中引发刑事责任归责模式的窘境。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规制路径需事先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立法模式有限制刑罚发动的初衷,但是,此种限定刑事责任的方式存在诸多商榷之处。应当跳出传统思维的窠臼,对网络平台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进行另行调整与修正,实现由被动履行到主动担责的变迁。必要情形下摒弃'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这一入罪前置性限定要素,从而化解平台类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在归责实践中的异化难题,作为网络平台义务提升与公众法益保障的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