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一、引言现代各国大量推行的量刑前社会调查制度。发端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其适用范围已远远超越这一范围。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在立法层面上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领域的社会调查制度,是对过去不少地方所探索、实行的量刑前社会调查制度的肯定。量刑前的社会调查,是指通过系统调查了解被告人犯罪前的相关信息,包括其成长环境、人格品质、日常表现、教育经历等情况,以揭示行为人的犯罪动机,评估其再犯可能性,从而为法庭审判尤其是量刑提供参考的活动。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对于法官正

  • 标签: 调查制度 社会调查报告 刑事诉讼法 司法行政人员 品格证据 人身危险性
  • 简介:1963年5月间.挂职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湘潭地委第一书记的胡耀邦到浏阳农村做社会调查。他到了官渡区,南时任官渡区委书记彭仲先陪同下乡。一天,胡耀邦在沿溪公社联盟大队察访后,召集部分农民开座谈会。会上一些农民反映大队长张启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并怀疑此人经济上也有问题。胡耀邦便在这个大队住了一晚,想亲自把张启流的问题查个水落石出。但第二天他因有急事要去处理,于是留下两名工作人员后就匆匆走了。

  • 标签: 社会调查 胡耀邦 浏阳 神仙 省委书记 区委书记
  • 简介:目前国内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探讨多集中在调查主体及其诉讼地位、权利义务、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具备证据属性、适用范围等方面。之所以存在上述争议,是因为对社会调查功能定位的认识存在偏差。如果能够正确认识社会调查的功能定位,上述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在分析实务届对社会调查制度认识误区的基础上,吸收域外社会调查制度的先进理念,进一步明确社会调查的功能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及运用。

  • 标签: 社会调查 功能 科学主义
  • 简介:实践证明,社会调查报告对于建构科学化、专业化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要意义,从地方试点到基本法确立,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不仅体现于其具有完整的证据属性,而且已具备良性的实践场域.而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实证分析可知,社会调查报告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存在调查主体不明,调查内容不一且质量不高,审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要全面发挥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调查主体需分工负责、权责明晰,调查内容需全面、科学和专业,审查程序需类型确定、程序规范,并将社会调查报告的运用范围由特别程序拓展至普通程序,使其成为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切入点.

  • 标签: 社会调查报告 证据效力 证据属性 品格证据 审查程序
  • 简介:近日,国内一些媒体纷纷刊登所谓《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05-2006)》一文,对媒体近年来频频发布此类调查结果的现象,不少专家学者颇有异议,认为很多调查结果不完全符合实际,误导了舆论。有专家指出:“这种排名科学性不强,属于科研炒作,方法和数据收集有问题。其实,不同城市的规模和差异性太大,把所有城市归在一起进行排名,既没价值,也不合适。全球城市放在一起比较,差异性远远大于共性,建立和完善数据库的工作很困难。不科学的凋查结果会误导城市管理者,可能会打乱城市管理者对城市发展规划的部署和推进。”

  • 标签: 社会调查 城市竞争力 城市管理者 慎重 城市发展规划 调查结果
  • 简介:毛泽东强调要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社会调查中共宝鸡市委党校李朴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农村调查》的序言等著作中,多次讲到调查研究的态度、作风和方法问题,他曾指出:很多人的调查方法是错误的,”调查的结果就像挂了一篇狗肉账,像乡下人上街听了许多新奇故...

  • 标签: 毛泽东 态度和方法 社会调查 《毛泽东选集》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调查方法
  • 简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来源于英美法系的品格证据。在国外,社会调查员一般由专职利会工作者担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有两种形式:一是外聘型,即由社会团体来担当社垂调查主体,二是内聘型,即由法院来担当社会调查主体。时下,理论界对法院、检方、辩方、社圣组织承担社会调查主体都存在着一定争议。笔者认为,在当下控辩审的诉讼结构中,赞成暂由法蹋内部、合议庭成员之外人员组成社会调查主体。具体来说,在法院内部成立独立建制的社会调查豆办公室,选聘专职的社会调查员来担当社会调查的主要主体。这种暂行性的主体模式,随着司法倒革的进行。可逐渐转由社会组织担任。在这种情形下,建立我国社会调查主体应在选任资格、经黉保障、介入时间、调查对象四个方面进行考量。同时,要对专职社会调查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培训以保障队伍质量和调查水平,为做到调查的客观性、完整性,建议以调查表格的形式,取代主观,“比较强的调查报告,在相对独立的量刑阶段予以出示,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避免审判人员先入爿主的价值判断,保障社会调查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标签: 社会调查主体制度 未成年人 司法改革
  • 简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未成年人司法的基本方针,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但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的不完善却使得检察机关难以准确评估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无法深入挖掘未成年人的犯罪根源,这不仅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而且影响了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帮教的实际效果,导致未成年人再犯罪率居高不下。

  • 标签: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 社会管理 匿名调查 人格评估 回访制度
  • 简介:<正>我系91级本科生45人,在4名教师的带领下,于今年7月5日,分别赴吉林省集安市、湖南省攸县,进行了近一个月的社会调查赴集安市的分队,由22名师生组成。他们主要调查了3个有代表性的企业:国有企业集安通用机械厂,集体企业集安硼砂厂,乡办企业集安白水泥厂。同学们不怕劳累深入到职工中调查研究,虚心求教,还抓紧时间学习有关企业管理的知识。最后,写出

  • 标签: 本科生 社会调查 调查成果 集安市 主要调查 企业管理
  • 简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从法律规定、证据法理论、诉讼作用三个层面区别于刑事证据的"定案依据",宜将其定位于"处遇参考";社会调查报告在少年司法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与广泛的诉讼作用,不仅决定了专业性、客观性、规范性是其内在要求,同时也为调查方式的选择提供了理论基础。中西部地区在专业社工组织刚刚起步、司法社工力量不足的条件下,积极引入公益组织的力量,构建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机制,不仅具有法律与法理依据,同时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 标签: 社会调查 处遇参考 委托公益律师 社会支持体系
  • 简介:组织高等学校文科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重要方法。从一九五八年以来,北京大学经济系根据教学行划,坚持了组织学生深入农村、工厂进行社会调查。一九六二年十月,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又组织了政治经济学专业四年级学生到北京市郊区通县北寺庄公社,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社会调查

  • 标签: 实际重要 理论联系 社会调查
  • 简介:加强对社会调查的规范管理,是保障社会调查健康有序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要求。上海市高度重视社会调查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对社会调查机构及其活动的管理,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标签: 社会调查 管理工作 上海市 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舆论氛围 和谐社会建设
  • 简介:一份社会调查的珍贵遗产──《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简介张兆宪从1942年1月到1943年3月张闻天率领"延安农村调查团"赴陕北、晋西北农村进行过一次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社会调查。这次调查获得了哪些成果,这些成果又给了人们哪些宝贵的启示,由于资料的缺乏,党...

  • 标签: 张闻天 社会调查 珍贵遗产 新式资本主义 毛泽东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 简介:刑事诉讼中的社会调查是指在量刑前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一贯表现等进行专门调查的诉讼活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社会调查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社会调查。第二类是拟适用社区矫正案件中的社会调查。对于社会调查所形成的书面文件,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通常被称为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也是《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中使用的术语。[1]但是,在拟适用社区矫正案件中尚没有形成统一称谓。[2]我国的社会调查社会调查

  • 标签: 社会调查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 控辩双方 非监禁刑 办案机关 刑事审判
  • 简介:包括土家族的禁忌习惯法、宗族习惯法、村寨习惯法、生产习惯法、婚姻家庭习惯法等,土家族村寨习惯法中,三、土家族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的关系

  • 标签: 习惯法社会 分析土家族 初步分析
  • 简介:社会调查员负责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工作,这就是我国的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制度,由法官之外的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的社会调查工作应该是一种比较妥当的做法

  • 标签: 个体情况 制度运行 情况社会
  • 简介: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关于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社会调查的主体、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又相互矛盾和冲突,司法实践中对于社会调查报告的应用更加混乱。从规范、理论和实践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社会调查报告具有证据属性,应当被视为量刑证据,并在将其定位为准书证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程序进行法律设计。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诉讼程序 社会调查报告 证据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调查主体及调查内容.有利于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针对性。但对此制度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还有很多,例如调查主体职责划分问题.若只对法律条文作形式层面的理解,就会使该制度缺乏操作性,丧失其原本具有的实践价值。只有在遵循法条原意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实质解释才能更加明晰调查主体、调查方式及调查内容等要件,进而构建出完整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体系。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社会调查制度 量刑参考 调查主体
  • 简介: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社会调查制度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保护原则.社会调查制度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在借鉴国(境)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一些地方司法机关进行有益的尝试.我国的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着调查主体、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应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 标签: 未成年人 社会调查制度 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