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住房是公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之一,居民的房屋财产权、基本住房权利应当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但住房所占用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又具有社会属性,大量居民住房空置不仅造成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引发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为此,应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个人权利保护与资源社会性理念平衡。在法律层面,应当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全国的房产信息统计与共享制度;改革房产税法,在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利的基础上,将居民个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实行累进税率,以重税抑制房产投机行为;出台住宅法,强化对住房市场的监督,建立不同类型的住房合理消费引导与违法惩罚机制,从而达到规制居民住房空置浪费的目的。
简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2012年,安徽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的目的、内容、方法等进行了规范。宣城市自2012年3月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工作以来,按照《办法》规定依法、公正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进行社区影响评估的642起案件中无一人违法犯罪,无一人投诉社区影响评估工作。
简介: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涉及残疾人权益的各种政策法规正在日趋完善,与残疾人相关的各个专业领域也在不断深化和拓展。如何准确理解政策法规指导现实工作,如何学习掌握专业知识服务残疾人需求,已经成为摆在广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面前的突出问题。为满足广大读者对政策解读和专业学习的迫切需要,本刊从这一期开始,特推出“大讲堂”版块,由相关专家学者以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对残疾人工作中的政策和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与残疾人相关的各个专业领域中出现的新理念、新知识进行细致讲解,帮助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在交流与学习中拓展视野、提升能力,进而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有所助益。
简介:社区是宏观社会与微观民生相遇交接的平台。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区已经成为基层社会管理的主要对象与重要内容,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势在必行。自2011年起,北京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牵头推进“六型社区”建设工作,围绕“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六个方面进行复合治理,全面推动首都社会建设从社区起步、实现科学发展,在制度创新、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等方面均取得突破性进展,构建起政府部门、专业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建设的新格局,创新性地赋予了社区治理理论新的内涵,为社区建设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逐步走出了一条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