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侵权责任法》出台后,作为一种侵权责任形式——赔礼道歉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而且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起到了弥补受害人精神痛苦的作用。赔礼道歉一般采用书信或当面语言道歉两种形式向受害人进行精神弥补,从而实现了司法的公正。然而,《侵权法》所保护的权益范围极广,适用赔礼道歉的情况十分复杂,需要针对某一种具体权益,界定出法律适用的具体范围。在司法实践中过多地使用赔礼道歉弥补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将会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使一些损害责任得不到公正的处罚。为此,近年来,赔礼道嫌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了众多专家、学者,以及司法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分析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入手,通过大量的研究,以及借鉴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研究了适用赔礼道歉的合适要素和它的主要形式,还有它的判决方式。其目的是对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和责任范围进行界定,使得赔礼道歉在司法活动中更具公正性,更具可操作性。
简介:附随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发展产生的,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法理依据的义务。依学界通说,附随义务之违反通常不生合同解除之权。通过理论和案例分析,附随义务之违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首先。通过对各国法律规定的分析可以得出,虽各国对合同解除权产生条件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基本理念类似.最终都可归结为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次,附随义务之违反属于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行为,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可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4条第4款通过解释能够成为附随义务之违反适用合同解除权的法律依据。再次,结合合同目的判断理论,对违反各类型附随义务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各类型附随义务之违反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