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灯具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照明器具,包括灯和烛台两大类。灯具延展了人们作息的时间和空间,极大地便利和丰富了人类生活,同时承载着丰富的社会历史信息。本文以南方地区出土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铜灯具的类型学研究为基础,通过比较研究探讨相关问题。六朝铜灯具可以分为竖柄灯、横柄灯、提吊灯和座灯四类。通过比较当时南、北方铜灯具形制,可知铜灯具的造型和工艺承袭自汉,虽独立发展,然南北交流存续未绝。通过比较铜质和陶瓷灯具,可知虽然陶瓷灯具逐渐占据主流,但是铜、瓷材质各有优势,二者互为补充并相互借鉴,可满足不同阶层的审美和使用需求。六朝是中国古代灯具的转折时期,汉灯余韵和时代新风在六朝灯具上显得尤为突出,反映出深层的文化交流和社会变迁内容。本文是基于物质资料对汉唐社会历史进行实证化、具象化研究的新尝试。
简介:目前,殷墟文化分期有三种体系:邹衡先生的四期七组说、安阳队原四期七段说、安阳队新洹北与殷墟两大期六小期说。安阳队将洹北与殷墟区分开来,是基于考古上洹北与小屯文化面貌的较大差异,但殷墟之命名有其文献背景,洹北能否脱离殷墟也要视此背景而定。本文将殷墟文化分为洹北期和大司空期两个阶段。对于洹北与小屯的关系,本文认为有必要立足于小屯早期遗存,探讨这类遗存与武丁迁都的关系,小屯早期遗存很可能是武丁经营小屯的直接证据。对于洹北与王陵区的关系,本文赞同安阳队最近发表的关于王陵区始建年代的论断,只是从王陵区的布局加以印证。另外,本文还讨论东部王陵区中的大墓墓主人的身份,他们应该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一部分身份特殊的王室贵族,如武官大墓可能是孝己之墓,HPKM1400可能是廪辛之墓。
简介:中央政府、支援方和受援方是理解教育援藏的核心三角框架。借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本研究以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为例,考察了援藏教师和本地教师两类主要行动者的援藏动机/期待、意义构建和行动困境/挑战,以此牵引出利益相关者关系图,揭示了中央政策对于不同利益相关者行事方式的塑造。研究发现,援藏教师与本地教师的教育领域合作日渐增多,且有形成内地-西藏教育合作新生态之趋势。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政策效果明显,值得肯定。与此同时,政策实践过程中还有不少需要调整改进之处,如"援与被援"的二元话语给支援方与受援方的互动带来一定张力。针对这一问题,研究提出打破目前"援与被援"的二元话语,以期实现从援助到共建的转型。
简介:清朝蒙古游牧社会的财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被学者们所关注。对这一问题,法制史研究者与社会结构研究者之间持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包括财产继承在内的蒙古习惯法,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内地法的影响。后者认为,当时的财产继承问题是取决于蒙古特有的社会结构,与清朝统治没有直接关系。两者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蒙古社会的习惯法与内地的习惯法原本应该截然不同。但是我们无法从法律条文的相似程度断定同样的法律条文在不同社会中的解读也是同样的。因此,本文以实际财产纠纷案为例,阐述法律条文在蒙古地区和中国内地实际运用当中的不同解读,以及清朝蒙古例财产相关规定和当时的蒙古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