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华简《楚居》记述有楚人始祖季连活动的若干地名,为探讨楚人起源地提供了新的重要资料。"季连初降于山",就是今河南新郑、新密市一带的具茨山。春秋时期的郑国,即今考古工作者发现的郑韩故城,位于今河南省新郑市区,黄帝所都的"有熊氏之墟"就在此地,西南距大隗山约20公里,是楚人的祖根地,当是《楚居》所说季连长大成人以后"抵于穴穷"之地。"乔山"当即鄗山,位于黄河南岸,南距新郑市即"穴穷"约60公里,"前出于乔山,宅处爰波",意即季连由穴穷前往乔山,居处于波涛滚滚的黄河岸边。"逆上汌水,见盘庚之子,处于方山,女曰妣隹……先处于京宗。""汌水"可能就是文献记载的汜水;"盘庚之子"有可能就是武丁;京县故城今称京襄城村,即"京宗"所在地。以上地名地望,位于今河南也即中原腹地,为楚部族起源地。
简介:里耶秦简中大部分是秦代地方的行政文书,为我们考察文书的运作形态提供了根据。从已经公布的简牍来看,秦代文书的运作形态十分规范。撰写公文由专门的书佐承担,并且要在背面左下角以"某手"的形式签署,此人即为始发公文的责任者。在中间每一步处理环节书写完毕都要紧接着处理意见签写其责任者的名,同样是以"某手"的形式。公文在抄写副本时也要将这些署名照录。收到文书后由责任者发阅,根据公文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回复或转发。如果不需要,就直接在原简背面最左边写下收文记录并署名"某手"。如果需要回复或转发,就要另制作一份抄件副本,将来文内容抄于其上,并且将原文件的责任人署名照录于副本的同一位置,然后在背面左起第一行写下记录,这些工作完成之后再把来文的原件交给上级处理。在文书运作中,文书的性质也随着"传""别书"而发生变化。对于"某手"的理解,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书写者的签名,而应是文书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