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UFC轻量级冠军,乔治·圣皮埃尔对于这个级别的统治大有向安德森·席尔瓦看齐的架势。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强悍的教练团队自然功不可没。其中,菲拉斯·扎哈比作为乔治·圣·皮埃尔的打击技术教练,更是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菲拉斯·扎哈比作为一名成功的教练,他的手下除了乔治·圣·皮埃尔这样的霸主级选手外,还有罗瑞·麦克唐纳德、肯尼·弗洛里安、米格尔·托雷斯等一批名将。经过他的悉心指导,这些选手中有的已经成长为了统治一方的冠军人物,还有一些年轻人则展现出了未来霸主的冠军相,还有一些人虽然一直没有登上巅峰,但是他们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谦虚品质以及赛场上的顽强意志都让观众印象深刻。下面就让我们通过菲拉斯·扎哈比来了解一下一个冠军人物是怎么炼成的。
简介:去年金秋十月,我在五指山腹地的海南农垦畅好农场采风.领队告诉我,我的采访对象是三区十队的一位黎家男子.第一次采访五指山腹地的黎家男子,我想,他一定拘谨内向,不善言谈,口操浓浓的黎族方言.一想到要与他进行吃力的对话,我心里不觉地犯怵.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现实中的他令我意外.男子名叫黄运京,年过半百,一米六五的个头,敦实厚道,浓眉大眼,一副洋溢雄性之美的身子板,却托着一张憨厚的笑脸.我注意到,不管他是否说话,是否喜怒,那张橄榄色的大脸总给人喜上眉梢的感觉.
简介:像奧地利法和法国法这样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野是不足为奇的。《奧地利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的条文都规定得很概括,因而制定法的引导力显得薄弱。故此,立法者并没有全面完成其立法任务:既未确定法的基本价值,亦未明确支撑判决的重要因素,以至于司法仍须担负起基本的价值判断的职能。奧地利和德国损害赔偿法的趋同性反而令人惊讶,尽管两者在法律上的出发点截然不同。虽然奧地利司法试图对宽泛的责任条款加以限制的做法看起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严格、具体的规定的制约下的德国司法远远地挣脱了《德国民法典)既定的框架,却是出人意料的。由此可得出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政策上的定律:如果立法者过于限制法院的行动自由。那么最后只会适得其反:法院遍寻突破口,最后会大大削弱制定法对法院的约束力。此外,法院何时根据僵化的事实构成、何时根据一般条款来作出判决,这几乎是不可预测的,如此一来,立法者就绝不可能实现其所追求的法的安定性。因此,这两种使用至今的立法方法都带来了不尽如人意的结果,因为要不然就是没有充分完成指导司法的任务,要不然就是规定得过于严苛。因此,必须寻找一条折中路线。所谓的动态系统论为此提供了唯一可行的选择:鉴于规定的复杂性和待解决事实的多样性,制定出一个符合事实的确定的规则是不可能的。应该通过对法官须予以考虑的关键要素的说明来实现具体化,以此来严格限制法官的裁量权,使其判决具有可预见性;另外,也使得对于纷繁的生活事实的指导性考量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