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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和传统的作为侵权责任相比较,不作侵权责任是行为人的一种消极侵权行为。不作也要承担侵权责任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和人们权利保障意识的不断加强而产生的。目前,在侵权责任法中,如何完善不作侵权是我国侵权立法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 标签: 不作为侵权 作为义务 立法完善
  • 简介:通过对古代法典和现代各国法律的比较研究,发现不作侵权行为规制模式从传统的一般条款模式、注意义务模式向行为模式发展。不作侵权责任从混合责任向独立责任发展、关于责任构成的规定从粗疏到精确、责任范围呈不断扩展的趋势,不作侵权行为立法趋同化的特点愈加明显。此外,确认旁观者容易救助义务为制定法上的义务的国家不断增加,立法和实践中,民法法系国家关于旁观者不作侵权行为不断扩展,而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对旁观者不作侵权行为也予以认同。为此,我国立法应顺应发展趋势,采纳行为模式,扩展不作侵权行为范围,加强旁观者不作侵权行为研究,在法律确认这一新的不作侵权行为类型。

  • 标签: 不作为侵权行为 发展趋势 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
  • 简介:近年来,由特殊关系引发的不作侵权案件不断涌现,给我国侵权行为法提出了新的课题。经过司法实践的长期总结,特殊关系的类型多样。但主要集中在“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特殊关系”、“专门职业人员与与契约相对人、第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等几个问题上。特殊关系理论在分析过程中体现的不足和缺陷,需要各国理论和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和更新。

  • 标签: 侵权案件 不作为 司法实践 侵权行为法 职业人员 关系理论
  • 简介:关于不作成立要件,我国采用不作客观方面“三要件说”为通说观点。可是,对于不作“三要件说”的研究尚未完备,形式的作为义务理论又存在着自身缺陷,再加上警察的特殊社会身份,导致在认定警察职务不作犯罪时,法官对不作行为的认定掌握了过多的自由裁量空间。关于不作,德国学者克劳斯·罗克辛认为不作取决于行为的预期和行为人的行为能力两个条件。罗克辛教授的观点,是我国通说采用的不作客观方面“三要件说”的深化,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把握警察职务不作犯罪的不作行为。

  • 标签: 警察 职务 不作为犯罪 行为
  • 简介:作为侵权不作侵权是以行为为逻辑起点对侵权行为的划分,不作侵权行为有着自己明显的特点,但是二者在具体的实践中却不易辨认。不作侵权责任在构成要件上有自己的特点,其规则原则也有特殊性。我国不久之前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并没有提及“不作侵权”,更没有分析不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标签: 不作为 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 简介:来电实录二:阿宇32岁五年前,我通过考试,成为县人民医院的护士。但丈夫一直在老家小镇教书,我的家也一直在那儿没动,我在县医院住集体宿舍。我俩聚少离多。今年夏天,我难得有四天假,没打招呼,就往丈夫所在的学校赶。到了教研室,—个女老师说他在宿舍。我心一紧,他分了宿舍,怎么没告诉我?赶过去一看,我呆住了。一个女人正在那儿拖地,丈夫扎着围裙,正准备晚饭……

  • 标签: 不作为 丈夫 勤杂工 团聚 离婚 不忠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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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不作犯□刘勉不作犯是犯罪形态中的基本形式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不作。早在我国秦朝时的法律和罗马法时期的法规中就已有不作犯的规定。19世纪初,德国法学受自然科学分析方法中“无不能产生有”观点的影响,开始了对不作犯的理论研究,并对构成不作成立要...

  • 标签: 不纯正不作为犯 犯罪构成要件 罪刑法定原则 先行行为 法定义务 行为人
  • 简介:  迫使老婆痛下养猫决心的是我和耗子们的几场深夜大战.  这是一只刚刚断了奶的猫,灰色的斑纹,大大的眼睛,叫声细软而温柔,颇像一个风度翩翩的富家公子.公子一进我们家就享受了非凡的待遇,喝上等的奶粉,吃精肉的火腿肠.火腿肠它还认牌子,非双汇的不吃.睡觉要睡在我们的床上,后来发展成要睡在我和老婆两个人枕头的中间,成了一个肆无忌惮的"第三者".在这个问题上我和老婆发生了分歧,我说猫喂得太好它就不捉耗子了.老婆一脸的不屑,依然按照她的想法每天给猫张罗着吃食和饮料.说也奇怪,自从公子进家以后,耗子们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明目张胆,活动的频率明显减少.猫毕竟是耗子的天敌.我想.  ……

  • 标签: 不作为猫
  • 简介:<正>一、引言刑法在讨论不作犯时,不作的问题是放在行为论或者构成要件论中加以讨论的。这种讨论的主要内容是不作的行为性或者不作的因果关系问题,特别是,作为刑法争议的核心内容的不真正不作犯,最受关注的问题是作为义务的内容及其根据。关于这些问题,笔者在此讨论没有什么意义,且笔者应该也没有讨论这些问题的资格,不如把这些问题留给不作犯领域的其他专家们继续展开深入的研究吧。

  • 标签: 不真正不作为犯 行为论 期待可能性 因果关系 好撒玛利亚人法 法益
  • 简介:特定的作为义务的存在是不作犯罪成立的条件之一,也是认定不作犯罪成立与否的核心问题之一,文章旨在探讨不作犯罪义务来源中的一些争议问题,建议通过立法将其明确加以规范,以真正贯彻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

  • 标签: 犯罪行为 作为 不作为
  • 简介:他们不仅喊改革,支持改革;细细观察,却又是'只说不练',却又是'从中作梗',实质上,还是一种不作。在谈到全面深化改革会遇到的问题和种种阻力时,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近日表示:'我们现在很多领导干部在面对市场这只‘手’时很不习惯,说到底是官僚主义在作怪。这类干部习惯于当官做老爷,习惯于‘别人求我办事’,把手中的权力当作包治百病的‘神药’。'

  • 标签: 不作为表现 新不作为
  • 简介:先行行为能否作为不纯正不作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作为义务对于不作犯(无论是纯正的不作犯还是不纯正的不作犯)构成来说,不作犯之作为义务

  • 标签: 不作为探究 犯罪不作为 研究犯罪
  • 简介:【摘要】不作的帮助犯是指对不作犯实行行为的加担,包括有形帮助和精神帮助两种情况。不作的教唆犯,是指通过教唆行为使他人产生实行不作犯的决意。看教唆不作是否成立的问题,主要是看作为义务人不防止结果发生的决意是否存在。【关键词】不作的共犯帮助犯教唆犯共犯之不作,就是指对不作犯罪的帮助与教唆行为,本质上属于共犯论的范畴。它本身与一般意义上的教唆犯与帮助犯(指对作为犯的教唆犯和帮助犯)并无区别,只是由于与之相联系的正犯乃以不作方式实施的犯罪,故对于其一般可适用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理论体系。一、不作的帮助犯所谓不作的帮助犯,是指对不作犯的帮助,是对不作犯实行行为的加担。关于帮助不作之正犯是否可能的问题,几乎所有学说均采肯定见解。德国学者保曼(Baumann)明确指出:“不仅对于作为行为,而且对于不作行为,都可以有帮助。强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实施作为者的决心,是对不作行为精神上的支持。”[1]体现在在判例上,德国也很早就确定了对不作犯的帮助。在RG时代,1895年4月8日法院处理了一起违反军事刑法典的帮助犯事件。该事件是根据1872年6月20日的《军事刑法典》的第64条,军人超过休假期要受处罚。步兵R对于是否按期归队犹豫不决。被告人劝R稍微延长一下假期,并给其部队发去了虚伪的电报。于是R就没有按期归队……

  • 标签: 不作为共犯
  • 简介:摘要:不作犯是指行为人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履行其职责的犯罪。我国刑法分则对于该罪的规定较为宽泛,对此学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在不作犯的成立要件中,应当作为的行为只包括作为行为,只有具有作为行为和不作行为才可以构成该罪名;另一种观点认为,刑法对于不作犯没有处罚内容。本文就不为犯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进行分析。

  • 标签: 不作为 不作为犯 法律研究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不作犯是刑法学中的“绝望之章”。在与此相关的诸多争议中,有两个最为困扰的问题:其一,作为不作的区分;其二,不真正不作犯的等价性与保证人地位。对于第二个问题,理论上的研讨已蔚为大观。探究不真正不作犯的保证人地位的实质根据,更成为我国学者的研究重心。然而对于第一个问题,我国刑法理论着墨甚少。作为不作的区分标准何在,学者的研究往往观点罗列多,深入挖掘少。

  • 标签: 不真正不作为犯 刑法理论 区分标准 保证人 刑法学 等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