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被收购的民族品牌逐渐走上消亡之路。因此,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关键词】民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一、民族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一)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各类主体进行商行为时所采取的基本形式。合同在企业经营之中运用普遍,这就意味着在合同的签订、施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存在广泛。较之于合同文本自身的风险而言,合同施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则类型更多,范围亦广,程度欲深,管理和预防的难度更大。(二)企业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在世界范围内,企业并购现象已逐步发展为一种现代的投资形式。然而,我国目前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规范、不全局,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相当的问题和不足,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并购所引起的法律风险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企业的兼并收购之中,涉及公司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存的法律风险较高。
简介:【摘要】占我国企业总数95%以上的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诸方面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然而目前“贷款难”、“担保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建立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核心的信用担保制度,是解决融资难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我国的实践已近二十年,它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同时也暴露出法律制度滞后等诸多问题。本文介绍、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立法概况及在法制建设上存在的障碍,通过对比美国、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保障机制,提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协调,也需要法律、信用网络、公民信用意识等多个支撑体系。虽然担保可以由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来提供,但是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信用担保机构已经成为信用担保制度最重要的载体和组成部分,它的重要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
简介:【摘要】本文从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入手,梳理我国法律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分析法律制度上的不足,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提出建议。【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学界的学者提出。早期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比较明确的,即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所应承担的义务。[1]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谋取利益之外,对其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所应承担的义务。营利始终是企业的本质。企业追求营利无可厚非,但企业不能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来获取经济利益,而应在营利的同时兼顾社会公益,在二者当中寻求平衡。法律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企业对各类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所应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是所有类型的企业,既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公司实体,也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这样的非公司实体。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是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企业生存所依赖的其他利益群体,如雇员、顾客、债权人和环境资源受益人等。[2]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则包括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和资源的受益人的责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