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刑事针对特定对象适用时,应当考虑确定刑罚的立足点,选择刑罚的宽和适用作为出发点。
简介:
简介:慎刑观是中国古代主流的刑法观,是传统刑法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古人所谓“制刑之义”,即指刑事立法的宗旨,属于刑法观的基本范畴,也是慎刑观与重刑观两种对立的刑法观分歧的焦点之一,对该问题的解读是全面认识和深入理解慎刑观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慎刑观的理解,刑乃“不得已而用之”的“治恶之具”,刑法的直接作用是“禁暴厘乱”;刑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辅政助化”,“明刑弼教”;而终极追求则是“以德去刑”,“刑期于无刑”,以达到“刑措不用”的“大治”境界。儒家的“民本”思想、“仁政说”以及人性论是慎刑观的理论基础。
简介:在求刑权和求刑制度上,求刑权和量刑权是刑罚权上下承接的两个形态,二国外许多国家关于求刑权和求刑制度存在相关立法
简介:中国古代法中慎刑思想是其主流思想。它发端于西周的“明德慎罚”思想,汉代又在儒学与阴阳学等影响下进而承继和发展为“德主刑辅”的立法观。延至盛唐进而发展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此后,宋、明、清均承继之,并在慎刑措施上各有建树。中国古代法的慎刑观受经济地理、宗法血缘以及儒、道、佛三教合一的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长期存在并持续三千多年之久。中外慎刑思想比较,共性在于刑法中仁爱观、教育观有其通性的一面。故而我国当今刑法改革中可吸收西方举措中人道主义的一定措施。在中国,这种吸收具有传统文化的思想积淀。
简介:<正>不定期刑制度最早出现于十九世纪中叶的德国。一八七六年美国纽约州通过的《教养院法》是美国采用不定期刑制度的最早的法律,之后,它逐渐被其它各州的法律所采用。不定期刑制度的特征,是法官在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而剥夺罪犯自由的刑期则由行刑部门在行刑过程中视罪犯接受矫正的实际表现和效果来确定。不定期刑分为绝对不定期刑和相对不定期刑,前者是在宣告刑中完全不规定服刑期限,后者则是在宣告刑中只规定刑期的上限或者只规定刑期的下限。目前,大多数实行不定期刑制度的国家已取消了绝对不定期刑,而趋
简介:赎刑最本源的意思是指犯人缴纳一定数量的财产而赎免其刑罚.它作为一种刑罚替代方式在中国古代源远流长.虽然对赎刑制度存废的争论古已有之,但是赎刑制度在中国古代法的演进过程中确实具有不容忽视的历史意义,其具有的价值光芒仍然值得当代借鉴.为避免赎刑制度造成“贫富异刑”,需要对其进行平等化的改造.
简介:唐代的赎刑是在采先前各代赎刑制度的前提下形成的详尽而完备的制度。尽管赎刑有其本身所不可避免的弊端,但是,唐代的赎刑制度亦有其自身的积极意义,并且对我国现在处理轻微犯罪方面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简介: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与罚金刑并罚适用、罚金的适用和执行存在若干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操作的困难以及不良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将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易科罚金刑以及罚金刑易科短期自由刑、有收入强制劳动、公益劳动或者社区服务。并且,在条件适当时制定《刑事执行法》或者《罚金法》,在其中规定短期自由刑、罚金刑的易刑处分以及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等内容。
简介:可见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罚金刑执行方式主要有四种, (二)罚金刑易科自由刑制度 我国澳门刑法典第47条规定了将不缴纳罚金转换为监禁的制度,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执行的规定在刑法典第53条
简介:据东方网2010年7月13日载,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让一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做交通协管员,以考察其悔罪表现,再决定是否不起诉。目前,已有13名犯罪嫌疑人得到这一“特别待遇”。
简介:现行的刑事立法忽略了财产刑的委托执行与民事委托执行的不同点,因此未能建立独立的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面对财产刑委托执行所面临的制度困境和实践困境,需要我们参照民事法律规范中关于民事委托执行的具体规定,建立满足司法实践需要的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配套制度建设。
简介:问题不在于1个社会有没有矛盾, 4、现阶段犯罪产生的深层社会原因,反而会引发1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简介:祥刑,是中国早期的法制术语,即善刑,宽以待民的意思,包括罪民。不是罪大恶极,不讲严惩,也不讲"从重从快"这样的话。
简介:<正>残阳如血。飘忽的西风里,是谁,把一腔橘红色的相思浓浓地挥洒在天际?一抹淡淡的鸦影,斜斜地滑过,空旷而苍凉的大漠,依旧不言不语,仿佛一位看透了一切的老者。真的能看透一切吗?想着,颠簸在囚车里的他不禁仰天淡然一笑,却让人有种说不出的寒意。寒意如剑,直刺人特意从京城请来缉拿他
简介:黄阿姨连日来饱尝的失眠之苦,有如利刃般切断了她膝部的肌腱,使她衰弱无力地坐在一只荷叶边的酒红蒲团上。她的声音也不知掉到她那空荡荡的身体里的什么地方去了,她找不到它,但她确信菩萨知晓她的心声:菩萨娘娘保佑,这一向我老是梦见我老娘,是不是又有什么坏事要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啦,菩萨娘娘保佑。
简介:在此笔者建议不妨赋予检察官求刑权,但笔者以为将该做法作为检察官行使求刑权的工作机制来认识,笔者以为求刑这一法律行为应当导出以下三项法律结果
简介: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是现实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人道主义的体现。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法,建立健全刑释人员就业援助系统、生活救助系统,设立前科消灭制度等,是我国完善刑释人员社会保护问题的重要内容。
简介:<正>罚金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几乎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并且适用范围也有日益扩大的趋势。特别是1950年第一次国际刑法与刑务会议及1960年第二届联合国防止犯罪与罪犯待遇的会议,把罚金刑看作是代替短期自由刑的恰当的制度,从而做出推广罚金刑的决议后,罚金刑的广泛适用几乎成了一种世界性倾向。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是否也应适当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如何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以就教于刑法学界的各位先辈同仁。
略论恤刑
论我国死刑复核制度中的“慎刑”思想
中国传统慎刑观对“制刑之义”的阐释
论求刑权与求刑制度
中国古代慎刑思想研究——兼与20世纪西方慎刑思想比较
简论不定期刑制度
论我国古代赎刑制度
唐代赎刑制度考评议
短期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易刑处分问题研究
论罚金刑的易科制度
宁波:试行“以善代刑”制度
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要论
崔敏:少杀慎刑与构建和谐社会
祥刑
刑悟
苹果刑
求刑权制度上的公正保障
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制度的构建
罚金刑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