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对美丽的大胆追求既带动了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也使医患纠纷大量增加。医疗活动作为特殊的业务活动,具有较强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性。这使得医务人员的注意能力、注意义务、医疗行为损害后果以及责任的认定与责任的承担等,都必须加以特别判断。"超女"王贝因实施颌面骨整形手术导致死亡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美容行业的广泛关注。本期热案聚焦文章,从不同角度对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有关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以期能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提供借鉴。

  • 标签: 医疗侵权 死亡事件 反思 女王 诱惑 美容行业
  • 简介:近年来我国多次爆发了大规模缺陷食品侵权事件,而近期发生的“三鹿”奶粉侵权事件,再一次给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敲响了警钟。建议建立比较合理的赔偿机制,明确具体的民事责任主体的有效应对:在大规模的侵权行为发生时,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和相关的侵权企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其不能赔偿时,由法定的专项赔偿基金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国家补偿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

  • 标签: 三鹿奶粉 缺陷食品 民事责任主体
  • 简介:摘要:本文借由X公司因安装人脸设别摄像头,私自采集人脸信息被罚款的案例,分析此企业涉及到的商业伦理。本论文的主要框架是:第一部分引言;第二部分案例背景,介绍X公司主要情况;第三部分是案例介绍,罚款事件的具体原因;第四部分是案例分析;第五部分是从案例中受到的启发以及建议。以此来给相关公司一些借鉴经验和实用的建议。

  • 标签: 商业伦理 侵权事件
  • 简介:我国针对环境侵权致人损害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实质上采纳了与“间接反证说”相似的因果关系推定法.根据环境侵权因果关系“间接反证说”理论,采用日本学界所提出的好美、竹下说和淡路说两种学说,即可判断云南东川“牛奶河”污染事件中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成立.

  • 标签: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推定法 间接反证说
  • 简介:产品代言人利用公众的信赖通过代言营利,让其承担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视是否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定。应当改变产品代言人侵权的现行法律规制模式,把产品代言入侵权视为特殊侵权对待。法院可以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之规定作为产品代言人代言侵权的法律依据。

  • 标签: 代言人 信赖责任 侵权 损害
  • 简介:【摘要】SARS肆虐期间的板蓝根、白醋,甲流来袭时大蒜,这次轮到碘盐,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以牟利的违法行为愈演愈烈。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以牟利的行为能否成为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构成则如何对其规制并检讨目前法律规定的漏洞。【关键词】新型网络侵权碘盐防辐射因果关系一、背景资料“日本是大核民族,中国乃是盐荒子孙。横批:有碘意思”。[1]“每月3元钱,晒盐防辐射”。[2]轻信谣言,6天前花高价买下的13000斤食盐,变成了“烫手山芋”。[3]SARS肆虐期间的板蓝根、白醋,甲流来袭时大蒜,这次轮到碘盐。谣言肇事者中,有因利益驱动博取网站点击率的造谣者,更有为推销产品的“企业家”,还有遇到突发情况惊慌失措而“随波逐流”的无知者。笔者在此探讨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以牟利的行为能否成为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构成则如何对其规制并检讨目前法律规定的漏洞……

  • 标签: 事件例 侵权责任 制度碘盐
  • 简介:现行法律在解决渤海溢油环境污染侵权中存在着对康菲石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低、对因溢油事故遭受损害而提起赔偿诉讼的主体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通过加重环境不法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制裁和遏制了环境侵权中不法行为人本人及他人类似行为的发生;其具有的私人诉讼机制,不仅有利于环境法治的社会化,还有利于环境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

  • 标签: 环境侵权 惩罚性赔偿 渤海湾溢油 法律适用
  •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

  • 标签: 侵权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法 中国媒体 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 重述
  • 简介: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运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标签:
  • 简介:环境侵权是指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生环境介质的污染或破坏,并进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害环境权是指侵害自然人享有的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的权利,依法应当承担各种法律责任的行为。两者的概念、性质及其救济均不相同。因此,必须建立两个法律体系分别予以救济。

  • 标签: 环境侵权 侵害环境权 救济
  • 简介:

  • 标签:
  • 简介:环境侵权是现代社会特有的社会性权益侵害现象,具有诸多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本文对此加以探讨,以揭示环境侵权对传统侵权行为理论的突破之处。

  • 标签: 侵权行为 环境侵权 环境权
  • 简介:  鉴于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没有关于婚内侵权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明确规定,侵权人并不因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而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我国司法实践中也确实存在关于婚内侵权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案例

  • 标签: 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侵权 婚侵权行为
  • 简介:  鉴于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没有关于婚内侵权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明确规定,侵权人并不因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而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我国司法实践中也确实存在关于婚内侵权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案例

  • 标签: 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侵权 婚侵权行为
  • 简介:摘要: 幼儿园是幼儿及教职工进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在幼儿园开展幼教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侵害到幼儿的权益尤其是人身权益。尽管包括园方及家长在内,都不愿意涉足甚至谈及此类话题,但幼儿权侵事件却时有发生。本文以幼儿所遭受的人身权利侵害为视角,结合幼教工作的实际现状,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探讨幼儿园侵权事件的责任承担与规避,一方面呼吁公众关注和重视幼儿权侵事件,另一方面倡议理性看待和妥善化解权侵事件所带来的社会性问题,从而摸索出更为适宜幼教工作的防范措施及策略,以求为当前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微薄的真知灼见。

  • 标签: 幼儿园 幼儿 责任承担 规避 教育管理职责
  • 简介:侵权行为是指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在大陆法系的民法体系中,侵权行为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而我国民事立法采用了“侵权责任”这一概念,侵权行为法律规范与债法体系分离。侵权行为法律规范的价值在于填补受害人损失,分担风险和预防损害,体现了权利本位和私法自治的理念;如果以侵权责任取代侵权责任之债,将惩罚、制裁等公法目的附加于侵权法之上,超出了私法本应有的负载,可能带来公权力扩大而私权受限的后果。我国将来的民法典应回归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使侵权行为法律规范回归债法体系,贯彻私法自治和权利本位之价值,保护行为自由。

  • 标签: 侵权行为之债 侵权责任 私法自治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模式决定了网络侵权应在侵权责任法中予以类型化。网络侵权可采以主体为类型化标准。侵权责任法中对网络侵权主体的内容选择时,应排除其与侵权责任法总则一般性规定中规则相同的内容,也要排除只适用于特殊侵权客体,可通过民事特别法加以规定的侵权规则。在立法编排中,网络侵权类型应通过以主体为编排标准来作出集中规范。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网络侵权 立法编排
  • 简介:服务侵权责任是一项独立的质量侵权责任。承担服务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服务存在缺陷,即服务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包括服务设计缺陷、服务指示缺陷和服务过程缺陷。服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采取过借推定兼顾公平原则。服务侵权责任与产品责任、建筑侵权责任构成我国“三位一体”的质量侵权责任制度。

  • 标签: 侵权责任 质量侵权责任 服务侵权责任
  • 简介:随着网络发展,网络侵权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侵权责任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侵权的网络用户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文针对网络侵权责任,从网络服务提供者、受害人及侵权网络用户的身份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 标签: 网络侵权 网络用户 网络服务提供者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