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它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同时,也是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实行的,按照上下级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和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财政收支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是深化我国财税改革的继续,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步骤。它一改以往的“分灶吃饭”和“地方包干”体制,是处理各级政府之间财力分配关系的有效方法。本文仪就财政收支范围划分等内容谈点认识。一、中央与地方收支范围划分的内容中央与地方支出内容的划分是根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的。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详见下
简介:随着改革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深圳现有行政体制架构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职能定位不尽合理,政府少数机构设置不适应、政府行为不够规范的矛盾日益突出。深圳要在未来20年实现二次创业的目标,必须对行政体制进行深层次的全面改革,以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总的改革思路是:“小政府、大社会;少审批、多服务;高效率、法制化”,紧紧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优化政府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完善行政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为促进特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证。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具体对策建议如下: